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电厂培训中心利用已有的资源,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针对各类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小组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的培训。
第十二条 预案演习
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撒多电站各部门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迅速地开展。同时,要求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对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
1.站级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2.各现场级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员工的应急安全意识和能力是减少重大事故损失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各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工作过程中接触或靠近危险源(危险点)的员工,
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撒多电站根据需要与木里县人民医院、消防队、设备厂家等签订互助协议,寻求必要的外部应急支持。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电厂接警电话为值班室电话:0834-6520819
相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件的以下信息:
1.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突发事件对发电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接到报警的部门如果不是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负责的指挥部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应急相关部门和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开展突发事件分析、
抢险、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指挥和控制
应急负责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确定该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时
1.电厂不进行应急启动,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电厂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件情况通知相关的部门和电厂其他各部门;
3.与事件部门的应急指挥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
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单位应急指挥部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通知并督促突发事件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
1.电厂应急公室进行应急启动,启动本应急预案;
2.电厂应急办公室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事件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和执行应急决策;
3.相关应急部门和与应急有关的责任人员就位,各有关各部门相
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4.与突发事件部门的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现场建立通信联系,指导、协助现场突发事件指挥进行应急处理;
5.按需要派出现场指挥协调组和专家组;
6.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调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公司或邹城市政府部门。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突发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1.各部门按规定在30分钟内报告有关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厂领导,并将厂领导做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部门,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事发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向政府部门或上级报告,负责对外发布公告。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工作组要将对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快速反馈给电厂相应应急指挥部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件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电厂其他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或发表对突发事件的评论。 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往往较大。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应急人员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免受突发事件的伤害。 第二十一条 抢险
应急工作组根据电厂应急指挥部门的安排,在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做好设备更换、救人、破拆、重要物资转移等工作,尽快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防止突发事件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积极营救在突发事件现场的受害人员。电厂各部门必须针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存在突发事件的风险,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对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突发事件现场周围应建立警戒区域,对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