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盛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通知期
(一)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或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时,通知期为5个工作日。 (二)正式期员工提出辞职通知期为30工作日。
(三)员工在通知期内应继续本职工作,并对相关工作结果负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直至通知期结束或与该岗位新入职的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并完成本人的离职移交手续。
第二条 员工辞职
(一)员工辞职应遵守通知期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部门经理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部门应安排面谈了解辞职原因,如无法挽留则于两日内报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解决。
(二)部门经理辞职应遵守通知期有关规定,向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行政人力资源部调查了解并进行面谈,如不能挽留则于两日内报总经理。
(三)公司不接受书面以外其它形式的离职申请。 第三条 辞退员工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员工的工作表现未达到要求,经多次培训后仍不符合要求且公司内部没有适合该员工的岗位。
(三)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五)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六)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公司发生重大经营计划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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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离职交接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附表3、表4)。
(三)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四)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五)交接程序
1、资料整理。交接内容应包含负责的工作任务或项目描述及进展情况、对外联络的资源信息,各类文档资料的书面及电子资料等。
2、交接存档。资料整理完毕后,填写好《员工离职工作资料交接清单》,并注明资料的存储方式及存放地后,一并交接给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负责对提交资料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签收与存档。
3、转交备份。直接上级将通过审核的电子与纸质资料,转交新接手该岗位的员工存档与备份。经理级别以上或者公司核心关键岗位的文档资料,除用人部门备份外,行政人力资源部还应双重备份。
(六)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分管副总监交,情况特殊者,由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七)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八)行政人事专员核对应交接的凭证、资料、文件并制作详细的档案交接清单,并注明档案的属性:原件或复印件;资料交接须以原件移交;离职员工电脑资料由行政人事专员员进行归档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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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接完毕后,《员工离职交接表》递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第五条 离职结算
(一)员工按照规定提出离职,并经各级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本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后,其工资正常结算,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在离职过程中造成工作材料丢失或物品流失,根据材料、物品的重要程度对公司予以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协商确定。
(三)员工未按照规定提出离职便私自进行工作交接,或未完成交接手续,或工作交接期间未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正常出勤同时对交接内容负责时,其当月工资暂扣,待员工正常履行离职及交接手续后方可正常结算;拒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公司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及违约赔偿的权利。
(四)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时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本人意愿将处理结果(续约或到期离职)书面上报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五)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具《离职证明》并交由离职员工签字确认后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
1、离职审批流程与权限 2、离职申请表 3、员工离职交接表
4、员工离职工作资料交接清单 5、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6、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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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审批流程与权限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 离职面谈 填写离职申请表
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 批同意后进入离职交接
整理并填写《离职工作资料交 接》,随《离职交接表》办理 交接手续 剩余薪酬、《解除劳动合同协
议》及《离职证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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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及人资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离职面谈部分,特殊职位向总经理报备
无法挽留时由人力资源部发放离职申请表,员工按照真实情况填写相关内容
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批,并进入离职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对象及交接人
确认交接无误后由人资负责与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进入用印申请环节;离职相关资料需各级领导审批同意之后方可发放工资
次月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剩余薪酬,并发放盖章后的相关协议、证明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