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财务管理制度64370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四十四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企业收入来源主要由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组成。

第九章:营业收入

第四十五条:营业收入是指在业务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实现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四十六条:客房收入是指将客房出租给客人所取得的收入。(1)房费收入。房费是指将客房临时出租给住客而取得的房租收入;(2)客房小吧收入。客房小吧收入是指为住客有偿提供的饮料、小食品等取得的收入。(3)商务中心收入。商务中心收入是指为住客提供的传真、打字、复印、通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向客人提供除上述服务外的其他的收入。

第四十七条:餐饮收入是指为宾客提供饮食、酒席、宴会等而取得的收入。 (1)食品收入。食品收入是指散台、包厢、及宴会厅销售各种菜肴、面点、煲汤等而取得的收入;(2)酒水饮料收入。酒水饮料收入是指散台、包厢及宴会厅销售各种酒类和饮料而取得的收入:(3)香烟收入。香烟收入是指餐厅包厢及宴会厅销售各种香烟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餐饮

知识改变命运

部门取得的除食品、酒水、饮料、香烟、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消毒用具、餐巾、包厢、宴会厅等的租金收入等。 第 四十八条: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而取得的收入。 如:代客 洗衣收入、烫衣收入、代客购干果、水果收入等。

第十章: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第十一章:营业外收入

第五十条: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转让净收益、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出纳长款收入、员工过失罚款收入、应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抵债资产变现净收入等。

第十二章: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五十一条:反映本企主营业务收入应负担的各类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本企业应依据现行规定税种和税率按期缴纳税金,不得多缴或少缴。发生多缴或少缴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三章:成本、费用

知识改变命运

第五十二条:本企业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两个方面。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和耗费属于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主食、副食、海鲜、调味品、酒水、香烟、饮料等。未列入营业成本的各项耗费为期间费用。本企业的营业成本应当严格按照成本核算范围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时严禁乱挤乱摊成本和虚列成本行为的发生。

第五十三条:根据行业规定,本企业各经营部门的人工费用不属于营业成本范畴,可直接计入部门费用。

第五十四条:本企业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营业费用是指本企业各营业部门在其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营业费用内容包括:职工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费、邮电费、收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洗涤费、卫生清洁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其他费用。

(1)职工薪金: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金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依据企财(2009)242号文规定,职工薪金还应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费(年

知识改变命运

金)、补充医疗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纳入员工工资总额。

(2) 职工福利费。依据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工资总额的14%比例掌握,据实列支,不得计提。本企业发生的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助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职工浴室、职工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职工困难补助、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丧葬补助费、独生子女费等。 (3)工会经费。通常按照据实工资总额的2%比例计提。依据税法规定(国税函[2000]678号):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本企业无工会组织,暂不计提工会经费。

(4)职工教育经费。是依据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2.5%提取的,用于职工教育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

知识改变命运

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财税[2006]88号文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社会保障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用于职工 退休、失业、生病时的生存基本保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险。

(6)劳动保护费。企业列支劳动保护,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因工作需要;2、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3、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按规定支付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标志服、防寒防雨服装、清凉饮料、劳动安全标志、安全手册及操作规程印制费等。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防暑降温用品等税前扣除是以企业发放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等实物为前提,对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费用,不符合有关劳动保护支出的规定,不得以劳保费形式在税前扣除,而应当按照企业发放奖金、补贴计入工资薪金。

2、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本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以及经营中不便于分摊而统一认定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采暖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卫生清洁费、修理费、会议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消防安全防卫费、电子设备运转费、

知识改变命运

2whrw5o8oc0mq5e7eayt5nd0e7n2yj017ed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