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均镇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与考核评估细则
单位: 一、 组织和制度建设(15分)
考评内容 1. 组织机构 (1分) 成立工作组织机构 考评方法 查阅资料 分值 得分 1 设立领导机构办公室0.5分。 评分说明 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或明确食品安全整顿领导机构0.5分;认真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10〕11号文件精神,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三定方案),且机构、编制、人员全部到位0.5分; 明确“地沟油”整治管理部门及职责0.5分; 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职责0.5分; 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及职责0.5分。 2. 监管职责 (2分) 设置监管部门及职责 查阅资料 2 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奖罚制度 3. 制度建设 (4分) 制定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查阅资料、记录 1.5 查阅资料、记录 2.5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1分; 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0.5分,实施“地沟油”整治管理工作市(县)长负责制0.3分,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0.2分; 有考核结果,奖惩记录0.5分。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记录0.5分; 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统一公布制度0.5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0.5分。 考评内容 专项整顿经费 考评方法 查阅资料 分值 得分 2 评分说明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平均比2008年工作经费增加10%的1分;增加20%以上的2分。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4. 经费保障 (5分) 监测经费 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设备投入 机构和监督、检验人员 查阅资料 1 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下拨计划和凭证0.5分; 有乳及含乳制品三聚氰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0.5分。 有资金下拨计划0.5分;有相关票据凭证0.5分; 无监测、检验设备投入各扣0.5分。 机构、监督、检验人员满足工作要求1分,机构和每类人员不足扣0.5分,超过2类,该项不得分。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0.5分,有能力建设、工作经费、人员配备等表述0.5分。 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0.5分;建立了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行业退出机制0.5分。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活动成查阅资料 1 查阅资料、记录 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5. 体系建设 (2分) 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6. 示范创建 (1分) 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查阅资料 1 查阅资料 1 查阅资料 1 果,有以政府(或食品安全办)名义部署创建工作0.5分;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完成省定目标0.5分。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分)
考评内容 许可证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人员培训 7. 奶站(随机抽1家,每家奶站查10项,每挤奶设备设施消毒 项0.1分,共2分) 收购、销售去向记录 收购生鲜奶 冷藏、保鲜设施 检验能力 考评方法 查看证书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记录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记录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分值 得分 评分说明 有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每家奶站0.2 0.2分。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运输 0.2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家奶站0.2分。 随机抽查从业人员资质,无健康证明上岗此项不得分。 有培训档案、记录等,每家奶站0.2分。 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生鲜乳收购时,分户留样并保存3天,且有日常记录,每家奶站0.2分。 对挤奶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有记录,每家奶站0.2分。 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不全,未保存2年,记录无法溯源,每家奶站扣0.2分。 有完整的生鲜乳收购记录,每家奶站0.2分。 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每家奶站0.2分。 生鲜乳运输车辆有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每家奶站0.1分;生鲜乳交接单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每家奶站0.1分,凡缺一项者不得分。 考评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 追溯制度 8. 种植养殖环节(随机抽2农业投入品储存 家,其中种植、养殖基地各1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 家,每家查10项,每项0.2分,生产记录 共4分) 产品质量检测 包装标识 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情况 监管巡查记录 9. 生猪定点屠宰(随机抽1家生猪定点屠宰经营证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考评方法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查阅记录 查看证书 现场查看 查阅记录 分值 得分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4 0.2 0.2 评分说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否建立0.2分。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是否规范0.2分。 有否落实追溯制度,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 业投入品台帐记录是否规范0.2分。 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储存是否符 合要求0.2分。 有否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0.2分。 生产记录是否规范0.2分。 产品质量检测是否符合要求0.2分。 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0.2分。 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0.2分。 有监管部门的巡查记录0.2分。 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定点屠宰标志牌是否按规定悬挂0.2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否建立 0.2分。 考评内容 企业,查10项,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布每项0.2分,共局和工艺、设施消毒 2分) 检疫合格证明 追溯制度和台帐记录 员工和检验人员资质 检验检测要求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无害化处理情况 监管巡查记录 10. 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3家,包括乳制品企业、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各1家,没有乳制品企业抽查中许可证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考评方法 现场查看 查阅记录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查阅记录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查阅记录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查阅记录 查阅记录 查看证书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记录 分值 得分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6 0.6 0.6 评分说明 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设施消毒是否符合要求0.2分。 待宰的生猪是否来自非疫区,有耳标和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0.2分。 有否落实追溯制度,台帐记录是否规范0.2分。 员工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规范,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等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0.2分。 宰前检验、瘦肉精检测、屠宰操作、肉品检验、产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0.2分。 出场的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是否齐全0.2分。 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是否规范0.2分。 有监管部门的巡查记录0.2分。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与实际生产情况一致,每家企业0.2分。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若是乳粉生产企业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实施HACCP,每家企业0.2分。 每家企业0.2分,随机抽查5名从业人员,有1人无健康证明上岗此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