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完成人事、劳资等年报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人事方面的其他事宜。
九、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建设和总体规划,研究和提出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意见。 2、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学院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审核各系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的调整,组织审定各系申报的高职专业教学计划,并检查执行完成情况,编制教学进程、课表及考试安排。
4、负责全院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管理,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评估,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
5、组织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和习题库的编审、定购及供应并严格管理。 6、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改革的经验,组织经验交流并表彰奖励。
7、进行全院教学检查工作。
8、协调和组织教师业务培训,组织、协调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9、协调和组织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10、 组织各系的学生每学期的网上注册工作。
11、 负责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学生注册、课程设置、成绩考核、成绩管理、毕业结业等)并颁发毕业文凭。。
12、 负责教学资料和全院大型材料的文印工作。 13、 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学生处职责
1、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综合协调全院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管理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3、开展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竞赛及其它素质教育活动,协调教学部门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审核,做好学生的评优工作。
5、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济困助学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类贷学金、特困补助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6、组织安排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7、负责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违纪处理,做好学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常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学生的劳动教育课,认真考核其成绩。
9、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公寓用品的采购工作。
10、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做好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的考核、评比和奖励工作。
11、接待、处理学生家长及有关单位的来信来访。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一、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职责
1、全面负责全院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制定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提出年度招生建议计划。 4、负责招生宣传与新生录取工作。
5、负责毕业生生源、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发布,组织校内“供需见面”与“双向选择”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6、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宣传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负责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8、开展招生工作的调研与毕业生年度跟踪调查活动,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和向有关部门反馈。
9、负责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校留档留户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财务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建立、完善学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做好年度预算日常控制和调整工作。 3、做好财产物资和经费收支日常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定期财产清查工作。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6、搞好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建立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7、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正确编报各项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情况,供领导掌握参考。
8、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移交等基础管理工作。
9、根据人事处的通知负责职工工资、奖金核算与发放。配合学生处管理学生的奖学金及其发放工作。
10、负责院办产业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11、组织好全院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后勤处职责
1、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制定校舍及其它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规划。 2、制定和完善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负责基建工程的预决算、施工监督及后期事项的管理,认真做好校舍等公共设施的修缮维护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化后勤服务实体的各项管理工作。
6、加强对学生饮食工作的指导,做好学生餐厅的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工作。
8、负责校园绿化及公共场所的美化、净化等工作。 9、负责水、暖、电、气的供应及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它事宜。
十四、设备处职责
1、 履行对全院固定资产的宏观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2、 根据学院批准的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按照学院采购规定,组织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仪器批量采购的招标评标、签订合同、催货、验收、结算等工作;做好其他设备的零星采购工作,切实保证全院教学设备正常供应。
3、 负责组织学院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报废、报损、报失、调剂、清查、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
4、 负责检查全院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指导各资产管理单位正确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全院的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使学院的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 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和设备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建档工作。 6、 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评价。 7、 负责全院各类设备的维修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保卫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3、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4、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综合治理的安全环境。 5、调解、疏导学院的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学院的刑事案件和治
安案件。
6、管理本院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负责管理学院的集体户口与学生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7、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防火安全违章行为,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8、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加强“五管”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管理。
9、负责保卫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饮食中心职责
1、努力搞好伙食工作,服务学生,保障教学,并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效益,为学院的稳定发展做贡献。
2、与学生伙管会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征求学生意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改善伙食工作。
3、负责对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对经营者的服务态度,安全卫生、进货渠道、饭菜质量、饭菜价格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负责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学院规定,造成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盗、食物中毒、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并有权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法律责任由责任人自负。
5、办理卫生许可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卫生健康证、暂住证等。
6、负责面粉、大米、食盐、食油、酱油、醋、肉等主副食品的供应。并审查索取供货点的相关证件。
7、负责蒸汽锅炉、茶炉及炊事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学院师生饮食和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8、努力完成院领导交给的伙食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卫生所职责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职责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