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安排
根据《**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公示名单(网址:******/)。
二、招生计划 序号 1 2 3 4 5 6 7 专业代码 030300 040100 040200 050300 120401 120404 120405 专业名称 社会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新闻传播学 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社会工作(全日制) 8 035200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 新闻与传播(全日制) 9 055200 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 5
/ / / 5 19 / / / / / 2 统考计划 29 5 6 6 25 8 15 56 单独考试计划 2 2 / / / /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 / / 1 1 /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 / / / / / / 三、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学院将对考生已经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提交材料要求按照《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及相关材料提交的通知》进行)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成绩 1、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在面试中进行考察。
2、复试内容及成绩使用
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
能力考核,均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成绩满分280分。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由考生抽选题目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共外语的掌握,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50分,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情况、创新竞赛、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由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不超过3分钟。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情况和表现情况赋分。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8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由考生抽选题目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与创新能力,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
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则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同时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70分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五、复试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录取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初审后予以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其他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登录校园支付通收费平台(******/),点击首页右上角“校外支付码支付”按钮,支付复试费(人员编号为身份证号,复试费80元/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体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
6、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
7、考生签订《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8、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其他事项安排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和公共管理学院网站通知。
10、本细则适用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细则另行制定。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照《**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