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中医院内科病房大楼
环保竣工验收项目
公开招投标文件
采购人:海门市中医院 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海门市中医院内科病房大楼环保竣工验收项目
2、项目内容: 海门市中医院内科病房大楼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并确保通过审查。
3、项目地点:采购人约定的指定服务场所 4、服务进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按序推进执行。 5、服务期限:40个日历天。
6、标的金额: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50000元。
二、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分别提供环评报告书、表自主验收的成功案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大楼的验收,取得环保机构认可的全部验收手续,如超过期限或因任何原因不能通过该项目验收的,视为违约。
三、投标报价
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单位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要求报价,最终结算时,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2、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必须的交通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
4、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单位提供方便。
5、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
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 (1)资格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2)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书;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①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准备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加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
③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9年7月 4 日上午9:20; 地址:海门市中医院办公楼 楼会议室。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提交方式为现金),开标时须带至开标现场。投标后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5、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7月 4日上午9:30;地址:海门市中医院办
公楼 楼会议室。
五、工作内容要求:
评估单位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对海门市中医院内科病房大楼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
六、合同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海门市中医院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内科病房大楼项目环保验收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负责指导甲方开展现场的整改工作,并协助甲方准备相关验收资料;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3、乙方负责邀请相关专家、人员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按照验收组意见进行整改到位;
5、乙方负责在相关平台进行验收公示,协助甲方填报验收信息。 6、乙方负责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对固废进行验收,取得验收意见。 第二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地点、期限: 1、技术服务地点为海门市/县;
2、技术服务期限:甲方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提供项目环保验收所必需的全部资料,乙方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监测和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完成验收监测报告后 个工作日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按照验收组意见整改到位后 个工作日内安排公示,公示后 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完成信息填报,并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对固废进行验收,取得验收意见。
第三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到位,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设置标志牌。
2、按乙方提资单要求,如实、准确、及时提供项目环保验收所必需的全部资料。
3、为乙方现场核实及后续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4、按照验收组意见及时整改到位。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项目总报酬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环保机构认可的关于本项目的全部手续 (包括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验收信息填报、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固废验收意见等)后,甲方十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万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涉及的对方所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保留和泄露。
第六条合同履行、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任何一方不得不履行或擅自单方解除合同。
2、本合同若需要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若出现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的情况,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取得环保机构认可的全部验收手续,否则视
为违约。
第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若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海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9年 月 日,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海门市中医院 受托方(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七、评标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