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搭设完毕由搭设单位向工程技术部门的单位工程主管提出申请检查验收,工程技术部门通知安全监察部门派员参加验收和签证,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应挂“脚手架验收标识牌”。方准投入使用。
b、脚手架的拆除必须有拆除措施和禁止抛扔管子、扣件的安全纪律要求,拆除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交底和双签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4.1.8 加强安全监察
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项目安全监察部,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对专职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实行竞争上岗,上岗的专职安全员实行定期考核,各级领导对专职安全员的监察职能要全力支持和理解。
4.1.8.1 项目部及各专业公司的专职安全监察人员从管理职能监察职能上,按业务列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的安全监察体系管理之中。
4.1.8.2 各专业公司的行政正职,直接领导专职安全员严格安全把关。布置他们专一地对分管的项目进行安全监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服从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的统一管理。
4.1.8.3 专职安全员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全过程监察,现场有人就有安全监察人员监察。项目部领导要对安全监察负责人进行定期考核,专业公司领导要对专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不能严格把关,起不到安全员作用,经教育仍不能改进工作的,实行解聘下岗。
4.1.9 强化工程项目生产指挥体系职责落实
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文明施工上水平,使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国际安全标准接轨。
4.1.9.1 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及单位工程主管到各专业公司的行政负责人及各班组长,是工程项目生产指挥体系的各级第一安全责任者。对工程整体或单位工程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效果,负全面的指挥和管理责任。
4.1.9.2 项目部的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中均按安全职责条款实施动态考核。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制。从管理效果上,实行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从过程控制上采取自上而下,一级对一级考核的管理。哪个岗位出现指挥失控,管理不到位的现象,由哪个岗位负主要责任。直管上一级岗位负指挥不到位的连带责任。
4.1.9.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到项目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是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安全监察体系。对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察。由于安全监察人员放松了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人员的违章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或执法不严而出现的失控现象(按责任区域划分),哪个岗位出现的问题由哪个岗位负主要监察不到位的责任,安全监察体系的上一级岗位领导负安全监察组织不力的连带责任。
4.1.9.4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应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对生产指挥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各岗位实际管理质量及安全监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月进行一次岗位考核。
4.1.9.5 现场施工区域不设专项的文明施工清理队伍,主要由生产指挥体系的有效指挥和过程控制及安全监察体系的监督到位,来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4.1.9.6 项目部生产指挥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和各专业公司生产指挥体系均分别实行“安全宣誓仪式”。
4.2、防火、防爆措施
4.2.1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4.2.2 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板房临建、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 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4.2.3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
4.2.4 办公室及宿舍的照明设施设负责人,做到人走灯灭。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及电热毯。
4.2.5 高处实施电、火焊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在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
4.2.6 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全监察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4.3、季节性施工措施 4.3.1 汛期施工措施
4.3.1.1 汛期到来前对所有房屋进行检查修补,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排水设施齐全完好及沟道畅通。
4.3.1.2 转动机械及其它设备材料要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布置在露天的设备和仪 器仪表等在汛期要有必要的防雨措施,避免设备损坏。 4.3.1.3 对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4.3.1.4 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防护部位及重点:施工现场、施工电源、生产、生活性临建、机械设备及汽水管道。
4.3.2 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根据施工特点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饮水点。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 4.3.3 防雷电措施
4.3.3.1 雨季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对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3.3.2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 4.3.3.3施工现场的电焊机集中放置,并安装在集中箱内,做好防潮保护工作。 4.3.3.4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4.3.3.5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4.3.3.6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时,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 4.4防爆破安全措施:
引爆电雷管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长度不小于安全距离,以保证引爆人员的安全。引爆前,所有人员(包括引爆人和监护人)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并鸣笛警告。放炮前,需根据现场实际地形,设立警戒点。警戒人员按指定时间到达警戒地点,进行警戒,在指定的警戒范围内,警戒人员负责禁止人员、
设备、车辆进入警戒范围内。所有盲炮处理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在场全方位、全过程监护。并且做好所有施工记录及标记。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距离大于15米。严格执行爆破器材的领用、使用、退库有关方面的规定,严禁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带进驻地。 4.5、针对本工程现场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4.5.1 加强对现场施工临时供电电源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
4.5.2 加强现场各类机械、机具设置、施工电梯,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 4.5.3 加强现场保卫工作,防止材料丢失,设备存放区设围墙,并设警卫值班。 4.5.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5.5 采用高处作业悬挂安全网,拴安全带及使用速差控制器的防护措施。 4.5.6 施工现场采用的护栏和孔洞盖板等安全设施,严格按设施规定制作。 4.5.7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闸箱、焊机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专人管理。 4.5.8 现场设临时吸烟点,禁止流动吸烟。 4.5.9 实行标准化安全设施管理。 4.6、针对本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6.1 坚持安全工作制度化,依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检查前段安全情况,确定下一段安全工作安排,切实做到施工和安全工作“五同时”。施工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时要认真检查和安排安全工作,施工前首先要进行施工环境和设施检查,达到安全工作条件,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5.2 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切实做到一切施工活动都要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交方和被交方实行双签字,无安全技术措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