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随产随清。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一、餐桌椅摆放整齐清洁卫生。 地面擦拖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门窗及玻璃光亮门帘要保持清洁卫生有公共洗手设施。 二、每天清扫三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墙面达到无尘网、无蛛网无污渍。
三、各种物品要定位放置摆放整齐。
四、餐厅门窗要有防蝇设施积极做好灭蝇工作做到餐厅无苍蝇。 五、就餐使用的公用餐具收拾及时洗涮干净消毒后放在保洁橱内不准摆放在外面。
六、电风扇、照明电器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
七、餐厅服务人员要穿整洁的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化妆。 八、餐厅门口及两侧不准存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门口前卫生实行“三包”制度。 门口台阶要经常冲刷保持清洁。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一、各餐厅必须成立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显目处从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配戴有效的健康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品工具每班用后要洗刷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并有登记制度。
十一、垃圾要随产随清垃圾桶要有盖和标志。 做好“防蝇、防鼠、防尘、防腐”工作。 做到餐厅、加工间、仓库无蝇无鼠。
、食堂食品加工规范操作及处罚规定规范食堂食品加工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各加工环节卫生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验收标准》、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标准。 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餐厅严格按各房间规定的用途使用粗加工间、洗菜配菜间鱼、肉加工间主、副食仓库更衣室必须专间专用。
严禁擅自改变各间用途确保九室一厅的布局不变。 对擅自改变房间用途的餐厅每日罚款元直到恢复原功能止。 二、没有排气、排烟道或排烟设施的加工间、售饭间严禁安装任何炉具、电器设备加工食品。
有排气、排烟设施的房间炉具、电器设备不准安装在排烟罩外。 违者每日罚款元直到撤除止。
三、各餐厅使用的蔬菜必须统一采购统一在粗加工间、洗菜配菜间加工洗净后分到各班组。
各食堂加工间、切配间不准存放未加工清洗的蔬菜、肉类和水产品类(冰箱内存放的除外)。 违者每次罚款元。
四、各加工、售饭间厨具、设备必须按配发的标准摆放不准随意增加和乱摆乱放其他厨具设备。
确保各加工间厨具设备摆放统一有序。 违者罚款元。
五、各餐厅主、副食加工必须按原料、粗加工、清洗、切配、烹饪、出售程序进行各加工程序不准交叉。
盛装食品必须按规定的容器使用严禁生熟容器混用。 违者罚款元。
六、各加工组使用的原料每天按实际用量领取各加工制作间不准存放多余整袋面粉整筐鸡蛋整箱的其他原料。 违者每次罚款元。
七、凡有排烟设施的房间加工食品时必须启动风机进行排烟。 违者每次罚款元。
八、售饭台定位后不准随意挪动。
售饭台内不准存放超过公斤重的物品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和违禁物品严禁在售饭台上坐卧和休息违者每次罚款元。
九、不准在玻璃隔断和卡机周围及卡机信号线、电源线上挂塑料袋和其他物品违者每次罚款元。
十、所有房间严禁使用蜂窝煤炉、液化汽炉加工各种食品。 违者每次罚款元。
十一、个人物品必须在更衣室存放严禁在加工间、切配间乱挂、乱放违者每次罚款元。
十二、加工间、切配间冰箱、橱柜顶不准存放杂物否则每次罚款元。
十三、学院对食堂各间供电线路按使用要求进行了规范布线和安装。
各餐厅未经学院批准严禁私自增加电器设备乱接乱拉电线和电器设备。
违者除责令拆除外每次罚款元。
对因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器造成事故及严重后果的所有责任和损失自己承担另给予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