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2014年卷三42题,单选)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电子送达。国内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电子送达方式有所区别。《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这是国内电子送达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这是涉外电子送达的特别规定。两相比较,注意以下几点:(1)涉外电子送达特别规定只适用于
32.甲因为随身携带的票据在乘车时遗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向法院申报。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通知乙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甲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 B、如果乙在申报期间届满后,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的,应当驳回申报 C、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通知甲和支付人 D、乙提出申报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9章>第1节>申报权利 【答案】:B 【解析】:
考查对权利的申报及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和《民诉解释》第45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经查看一致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CD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50条的规定,B项错误。
33.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
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7题,单选)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甲基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要求法院判决乙支付房租6000元,后又将房租增加至7000元,此时诉讼标的没有变,只是诉讼请求增加,法院应继续审理,因此,ABD项错误,C项正确。 3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向被申请人所在地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被申请人认为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对该异议,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该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
C、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D、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不得提出上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7章>第2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7条、第8条、第10条的规定,C项正确,BD项错误。
35.韩某与金某因一件祖传花瓶的所有权发生争议,韩某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花瓶归韩某所有。潘某得知此事后,向二审法院反映自己是该花瓶的共同共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以下有关本案的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二审法院可以通知潘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潘某另行起诉
B、二审法院可以通知潘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二审法院可以通知潘某参加再审,但若当事人均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D、因为潘某不是原一审、二审案件的当事人,因此其无权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 【答案】:B 【解析】:
①潘某在本案中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民诉法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故潘某可以参加二审,但二审法院需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据前所述,在本案中当事人无权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裁判。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36.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 )
A、放弃诉讼请求 B、变更诉讼请求 C、撤回起诉
D、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37.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7题,单选)
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
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民诉解释》第16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因此,二审发回重审时,尚未作出生效的裁判,一审中采取的财产保全不应随意解除。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9条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时,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等情况,酌情确定举证期限。如果案件是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发回重审的
38.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B、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无须取得执行依据
C、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D、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有权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08条的规定,参与分配制度的被执行人应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法人,A项错误;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11条、第512条第1~4项的规定,C、D项正确。
39.张某与李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审理期限到期案件尚未审结,张某与李某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继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
B、由本院院长批准后延长审理期限2个月 C、由该案审判长批准后延长审理期限3个月 D、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开庭审理 【答案】:B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结期限。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40.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9题,单选)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3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与审理的特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既可以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以受理非涉外案件,故A选项正确。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可以有陪审员参加,故B选项错误。当中级法院作为二审法院时,可以不开庭审理,故C选项错误。中院作为一审法院时,所作判决一般都可上诉,并非生效判决,故D选项错误。
二、多选题
1.以下有关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心美巧克力专卖店挂靠在M食品公司,并以M食品公司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心美巧克力店购买了两盒太妃糖的张某,欲以食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则其应当将心美巧克力专卖店和M食品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B、退休职工老王在某大学附近开了一家\红霞小吃铺\,并依法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某位顾客因为食用了小吃铺的面条而导致食物中毒,则应当将老王作为被告;如果\红霞小吃铺\是依法登记的字号,则应当在起诉状上注明该字号
C、黄某与汪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经居民委员会的相关人员调解后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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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A,B,C 【解析】:
①依据《民诉解释》第54条的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由此可见,挂靠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