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新疆分中心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一、职责 ??中心职责
???中心为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修订用车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负责做好分公司用车的统计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基本配备、性能、行驶里程、加油量、油耗以及车辆调度等情况。对车辆使用过程发生重大问题或事故需记录在案。
???负责用车日常调度,根据待办事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科学调配。
???负责车辆年审,分公司有关部门按相关的职责予以配合。 二、车辆管理 ??车辆档案管理
???每季度对车辆行驶里程、加油量、油耗等情况进行分析,控制车辆行驶公里数合理的油耗范围。
???每年对车辆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车辆概况、统计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 ??用车管理
???车辆使用应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中心统一派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未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不得外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第一责任人)。 ???用车申请
?????多人同时申请用车时,视目的地情况,调度员尽量统一安排一辆车,节省油耗。
???????主城区、??基地范围内用车:用车人员向中心提出申请,说明用车理由、时间、地点、乘车人及人数等,调度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
???????主城区外用车:用车人员应填写《派车申请单》。 ???????生产经营用车:用车人员、单位需向分公司分管安全经营的领导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经行政管理部交??中心核准用车信息,派遣车辆。
???????团队建设用车:用车人员、单位需向分公司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经行政管理部交综合服务中心核准用车信息,派遣车辆。 ?维修保养
???司机每月定期上报车辆维修、保养月度计划以及计划外的维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维修、保养申请,经分公司主管领导或中心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车辆。 ???申请:司机填写《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注明车型、车号、维修原因、维修项目、预计金额,并签注司机姓名、申请时间等内容。
???维修:根据“同一规格,价格优先”的原则,前往价格较低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车辆于外地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口头报告??中心领导请修项目、预计金
额。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返回后补填相关的维修、采办记录。
???车辆修保间隔里程
例行保养:指司机在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进行的保养,内容有:
(?) 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 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 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一保:????~????公里 二保:?????~?????公里 三保:?????~?????公里
大修:新车??????公里以上,经过一次大修后至下次的间隔里程为??????公里。 ?费用报销
???出车费用报销时,按规定办理手续,出车票据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各项出车票据应根据报销的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
???报销要及时,凭证要真实,一单一报,每月结报一次。
???车辆用油须使用统一发放的油本,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未用油本加油的,须由中心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司机在加油时,必须按规定对号(车号、油本)加油、签字。不许给本车以外的汽车、摩托车、油桶加油。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租赁车辆费用报销按合同条款执行,特殊情况费用需报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三、安全管理
公司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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