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赛规程
一、 时间:2016.4.8-10日
二、地点:待定
三、参加对象:
1、各县(市)区少体校、田径传统校、全市中小学校在校适龄学生。 2、市级田径项目基地、田径传统校必须参加,否则取消当年评估资格。
四、年龄规定:
1、中学甲组、少年甲组: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学乙组、少年乙组: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学甲组、儿童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4、小学乙组、儿童乙组:2006年以后出生。
五、比赛项目:
1、中学甲、乙组,少年甲、乙组:
100米、200米、 400米(女)、800米(男)、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甲6kg,女甲4kg、男乙4kg,女乙3kg)、标枪(男600g,女500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小学甲、乙组,儿童甲、乙组: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男女均3KG)、垒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四项全能
六、参加人数:
1、小学甲、乙组男女各6人。
2、中学组甲组男女各3人,中学乙组男女各6人。
七、竞赛办法:
1、每人可报2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 2、接力由甲乙组运动员组成。 3、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国少年田径竞赛手册》。
八、录取办法:
1、中学组、小学组各项目分别录取前6名,并按7、5、4、3、2、1计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不足六队(人),含六队(人),减一录取。若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县(市)区少体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6名,并按7、5、4、3、2、1计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若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报名人数(队数)不足六队(人),含六队(人),按实录取。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比赛前20天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350007),电子报名表发送到:mailto:,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3、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4、报到:各代表队应于4月7日报到 ,4月7日下午2:30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经费:
1、各代表队往返旅差费自理,县(市)代表队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负责。
2、市区代表队以及超编、提前报到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说明、修改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6年福州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赛报名表
学校(单位盖章): 中学组/小学组: 领队: 教练:
组 别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60米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00/110跳高 米栏 跳远 跳远 球 球 枪 米接力 米接力 全能 三级铅垒标4×1004×100四项备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6.5.28-29日 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省、市属各中学代表队、各县(市)区 代表队 三、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高中组应是在校高中生,初中组应是在校初中生。
8岁以下组应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生。 9岁组应为2007年出生的在校生。 10岁组应为2006年出生的在校生。
11-12岁组应为2004年9月至2005年出生的在校生。 各组运动员不得越组参加比赛。
2、赛前运动员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人数规定:
1、高中组、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可报男、女各6人。
2、小学组以区县为单位报名,必须是达标赛达到参赛标准的运动员。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
(四)省、市体校以及市体工队学生可回原单位参加比赛,占原单位名额。 四、竞赛项目:
(一)高中、初中组男、女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 (二)小学组男、女项目:
自由泳组合: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仰泳组合:50米仰泳、100米仰泳 蛙泳组合:50米蛙泳、100米蛙泳 蝶泳组合: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组合,比赛成绩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计算。每单位每组别限报接力一队。 (三)8岁以下组男、女项目:
50米仰泳打腿,50米自由泳打腿,200米自由泳。运动员必须参加此3项比赛,计全能成绩。
五、竞赛办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总分:
1、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如报名单位不足六队(含六队),则按减一办法录取。
2、团体总分由各组男、女运动员在各项比赛名次得分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小学组组合及全能录取前8名,高中、初中组单项录取前6名。如报项人数不足6人(含6人),录取名次人数均减一名录取(2人为表演)。计分办法为9、7、6、5、4、3、2、1,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三)凡报名后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团体总分0.5分。 七、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各单位报名单应按EXCEL格式,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及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赛前20天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350007),另发电子版本至邮箱:,如电子报名表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2、报到:另行通知。 八、经费:
各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2016年福州市少儿游泳达标赛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