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洋集团质量、安全咨询服务任务书
一、工作背景和编制目的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授权徐圩新区管委会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方洋集团是徐圩新区开发建设主体,现阶段主要承担园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工业邻里中心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招标人启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咨询服务工作。
二、 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
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云湖社区邻里中心二期、徐圩小徐、张圩小区二期、香河新村一期、公租房三期及其配套服务区等项目(包括且不限于)进行管理。
2、各在建项目质量评定。(按照建设项目合同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善由业主提供附件2质量评定标准,报业主批准后以此对各在建项目进行考核评定。)
3、各在建项目安全评定。(按照安全文明工地相关标准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善由业主提供附件1安全评定标准,报业主批准后以此对各在建项目进行考核评定。)
三、工作要求
1、投标人需至少安排3名驻场代表负责现场工程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为优秀可同等条件续签一年,但投标人有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增加项目的权利。
2、每月乙方坚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公正独立的原则,协同配合各方,开展质量、安全咨询工作,每周至少检查各建设项目1次;每季度至少安排2次质量、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培训讲师需具有省、市专家库资格!培训内容须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培训。
3、审查建设项目重大风险施工内容方案及后续实施情况,对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形成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4、乙方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对甲方负责;不得隐瞒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与被排查单位如有合同等经济往来,需提前书面告知方洋置业有限公司。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被排查单位的馈赠、宴请和娱乐活动、加班费、过节费、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报销任何费用。
6、如发现乙方及工作人员违反第4条及第5条规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本合同。
四、成果要求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单位于每月、半年、每年底形成总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报告、半年报告、年度报告。
2、协助建设单位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市级优质工程。协助建设单位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出合理性改善措施并全程进行协助。
3、深入开展项目各阶段质量、安全排查工作,发现较大质量、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6小时内形成专题报告。
4、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专项重点检查报告。 以上报告书面一式三份及电子版(WORD)向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报送。
五、时间进度安排
1、每月2日前完成上个月度的质量、安全排查报告。 2、7月5日前完成半年度的质量、安全排查报告。12月2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质量、安全排查报告。
3、发现较大质量、安全隐患时,应于发现隐患之日起5日内形成专题报告。
六、考核方式
1.公司根据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细则(附件1),对施工及监理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考核并作为投标方是否履职合格的依据。
2.公司根据质量检查标准制定质量考核细则(附件2),对施工和监理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考核并作为投标方是否履职合格的依据。
七、附件
附件1安全考核细则
类别 制度 体系 序号 1 2 违规、违章现象 无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不全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人员 14 15 16 17 18 19 20 设施 21 22 23 24 25 26 设施 27 28 29 30 31 无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及不落实的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或未按设计执行 作业区无定期安全检查及记录 违反或不执行生产区域安全操作规程 对职业病无防护措施或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 对检查出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如期完成的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未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作业前未经安全交底或未经三方确认进入施工 不同的施工项目内容,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擅自串岗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无票作业 作业前没有对安全事项认真确认或作业人员对危险预知书面材料未签名 未经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每人/次) 安全装置、安全部件存在隐患 使用无合格证的特种设备 悬空作业未使用安全挂篮 起重机械钢丝绳断股、露芯超过标准的 在有害区域无检测设备 立体作业气瓶无防护措施或夏季露天无防晒措施(每瓶) 走道板宽度不足、未绑扎或绑扎不牢固(每处) 各类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气瓶间距小于5米 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 乙炔瓶平放使用 电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使用无插头 使用平刨和圆盘锯无防护罩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设施 56 57 58 59 60 61 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建筑、设备结构拉结不符合规定要求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绳(钢丝绳直径小于6mm、拉挂间距大于10米) 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配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或接地保护 起重机械无抱闸或无防脱钩装置 高度超过1.5米的临边、洞口无临时围护,或未使用硬质材料围护(每处) 临边、洞口临时护栏高度低于1.2米、横杆少于3道 脚手架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设计要求 脚手架每10延长米缺少底座、垫木 脚手架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 脚手架无上、下通道或无防滑措施 配电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 开关箱、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电焊机未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及无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长 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 露天电焊机无防雨措施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 通道口无防护棚、防护不严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熔断器(白料)断裂未及时更换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安全电压 手持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 电线老化或破皮未包扎 线路过道无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