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本科学年论文写作、指导、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5月 修订)
学年论文是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学年论文的写作,让学生初步掌握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了解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为保证学年论文的质量和学年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年论文写作规范 (一)选题要求
每位同学都应认真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了解法学发展的动态,慎重选择和确定学年论文的题目。
1.选题基本要求
(1)选题要有问题意识。所选论题要能够发现问题之所在,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
(2)要有创新可能。一般要求选题属于新问题,可能提出新见解,能够收集到新材料或运用新方法
(3)与自身写作能力相契合。选题要与自身知识储备、材料收集能力、写作时间等相适应。 2.选题范围
(1)学院按照刑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文书、司法制度6个方向提供选题。学生在学院确定的选题范围内进行选择。 (2)学生一人一题,不得有重复选题。
(3)学年论文可自选题。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特长,向学院提交选题论证报告书,选题论证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五项内容:第一、明确的题目;第二、意义和价值;第三、主要内容和写作提纲;第四、主要参考文献;第五、具有讲师以上本院老师推荐意见。学院专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是否采纳。
(4)学生选定学年论文题目并分配指导教师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收集资料
1.收集资料的基本要求
在文献资料方面,要求达到穷尽相关重要文献的程度;在实证材料方面,要求收集到预设相关数据、案例或者访谈内容。
2.收集的范围
主要包括书籍、期刊论文、法规、案例、媒体报道、统计数据等。 3.收集方法
书籍可以通过图书馆借阅,或者通过校园网“图书馆”栏目提供的“超星数字图书馆”检索电子书籍;论文、案例、媒体报道可以通过校园网链接的“中国知网”(CNKI)、Westlaw、北大法宝、北大法意法律法规案例等数据库进行检索;法规、统计数据可以通过百度、谷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等进行检索。 (三)论文写作
学年论文写作包括拟定论文的提纲、撰写初稿、定稿三个阶段。 学生应于9月30日前在老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提纲;于12月31日前形成论文初稿;次年3月30日前完成论文定稿; (四)格式规范
论文撰写格式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参照《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范本》的要求撰写论文。(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写作的基本要求
撰写学年论文,应遵守以下的要求:
1.认真学习《格式范本》,了解论文的格式要求。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论文写作。 3.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论文工作进度、设想,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4.独立完成论文的写作,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及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
5.学年论文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二、学年论文教师指导规范 (一)指导原则
1、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为保证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篇数不超过10篇。 (二)主要职责
1.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2.定期检查论文进度和质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 3.教师指导学生的学年论文必须有指导意见和评语,至少经过一次详细修改后方可定稿。修改稿中应当有教师的详细指导意见和评语。指导意见和评语切忌空泛,必须有实际的针对性。 (三)论文评阅
评阅教师必须对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点、论文质量与理论水平、论文写作规范与文风和修改建议等方面加以审查与评阅。论文评阅实行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优秀: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观点创新、立论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证有力,语言流畅,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
中等: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 及格: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 不及格: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 3.论文重修
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零或不及格的,必须重修。
三、毕业论文学院管理细则 (一)题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