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第二人民医院
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以 下称预
防用药) 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 减少细菌耐药, 降低医药费用,依据《抗 菌药物临
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 2004 〕285 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 2009 〕38 号)等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 伤,也
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例如颈部 外科(含甲状
腺)手术、乳腺手术、血管外科手术、腹外疝手术、门体静脉分流 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
等,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 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等预防
用药纳入外科I类 (清洁)切口手术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 师、
护士、患者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管理由院长总
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 医务科、 药剂
科、感控科、护理部、外科、感染科、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完成。
第五条 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 则。
第六条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章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第七条 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 切口感
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 术后可 能发生的全身
性感染。
第八条 一般情况下,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 况时考
虑预防用药:
(一) 手术范围大、 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 超过
2 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如大血管手术、 门
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三) 异物植入术, 如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 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 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 等)、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六)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 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有感染高危因 素;经
皮肤内窥镜的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者。
第三章 预防用药的选择
第九条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 况、抗菌药
物的抗菌谱、 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 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 虑。原则上应选择
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原则 上选择非限制性药物,特殊
情况选择二线药物,具体参见(附表) ;
第十条 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 球菌和
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经皮肤 内窥镜的胃造瘘
口术、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是进入腹腔 空腔脏器的手术, 主要
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肠杆菌, 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具体预防用药选择见附表,表
中所列抗菌药物的剂量均为成人剂量。
第十一条 对禺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 预防葡萄
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第十二条 在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 )检出率高的病区,如果 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可选用万古霉素(0.5?1克静脉给药)或去甲万古霉 素(0.4?0.8克静脉给药)预防感染。
第十三条 小儿剂量参照药品说明书或按公式(小儿剂量二小儿体重X成人 剂量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