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刑事诉讼中:第337页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地方各级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书,的自收到判决书的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请求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3)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十六)二审的审理范围 1、行政诉讼中:第118页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2、民事诉讼中:第274页
(1)第二审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2)第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第二审的审理范围可以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3、刑事诉讼中:第336页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十七)二审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行政诉讼中:第118页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中:第274页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3、刑事诉讼中:第336页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十八)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1、行政诉讼中:第115页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民事诉讼中:第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4、 刑事诉讼中:
5、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上
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十九)申请再审的期限 1、行政诉讼中:第119页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2、民事诉讼中:第276页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3、刑事诉讼中:第338页
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的规定。
(二十)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1、行政诉讼中:第119页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民事诉讼中:第276页
(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3、刑事诉讼中:第338页
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十一)拘传的适用条件 1、行政诉讼中:无规定。 2、民事诉讼中:
(1)拘传属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适用; (4)法律没有规定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 3、刑事诉讼中;
(1)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条件; (3)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