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出创建的车辆
(2)称重操作
根据称重情况,首先确定是称毛重,还是称皮重。假设来卸货:先称毛重: 点击【毛重1】,若能确定物料名称、发货和收货单位,可以先输入,然后点【确定】保存。如下图:
显示拍摄的照片 显示记录的毛重曲线 3、选择称重类型 1、点击【毛重1#】 2、出现毛重重量
5、点击【确定】 4、选择货物名称等信息
注:计量单号、毛重时间会自动生成,自动显示照片、曲线等
卸货后,车辆再称皮重: 点击【皮重1】,如果称毛重时没有输入物料名称、发货和收货单位等信息,现在可以输入,然后点【确定】保存。
找到回皮的车辆 3、如果称毛重时,没有输入收货单位等信息,此时可以输入 4、点击【确定】 1、点击【皮重1#】
5、点击【打印过磅单】 2、出现皮重和净重的重量 (3)打印过磅单
选择需要打印的过磅记录,点击【打印过磅单】(如上图第5步的操作)
打印的按钮
点击打印机图标,弹出打印对话框,若只要打印1张,直接点击【打印】按钮。若需要打印多张,可以在【份数】框里输入数量,如:3,然后点击【打印】按钮。
打印份数选择,可以人工进行设定
在打印过磅单时,系统会根据称重类型、(毛重、皮重、净重)完整度来进行判断:若车辆已经称重完成,则会自动进行“车辆离开登记”操作(结果是:该车辆信息、称重信息从当前称重界面上消失,但在历史查询和报表统计界面中可以查询的到。) ;若车辆没有称重完成,则不会进行此操作。
2.3 基础数据维护
如果在称重选择货物名称、供应商、加工站点、驾驶员,没有找到相应信息时,可以在基础数据管理画面中增加,如下图
2、选择需要创建信息的类型 4、输入需添加信息的名称 1、点击【基础数据管理】 5、点击确定 3、点击【新增】
6、点击【取消】,取消当前称重操作 7、点击【更新代码】
然后再重新称重操作即可,如若还没有出来,退出当前画面,重新进入和称重。
2.4 红外异常
如果在称重时,红外出现异常报警,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超长车称重
此时会出现类似“1#通道:检测到车辆压秤,请检查!”的报警信息,说明车辆挡住红外对射光栅中的一对或以上,需人工检查:若车辆不是超长车,可以让司机移动车辆的位置,重新称重即可;若车辆确实超长,可以屏蔽红外检测,具体操作与下面情况相同。 (2)红外接口出现问题
此时会出现类似“串口没有打开”、“1号地磅的红外光栅异常!操作已超时。”的报警信息,点击“禁用红外”按钮,关闭红外检测功能,如下图:
2、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禁用红外的原因,并点击【确定】 1、点击【禁用红外】
说明:屏蔽红外的操作信息,会记录到后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