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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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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

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提示: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一)协商解除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预告解除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通知,无补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偿)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即时解除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可随时通知,有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补偿)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3)不需事先告的; 知(有补偿)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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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1)预告解除(提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前通知,有补偿)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即时解除(随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时通知,无补偿) 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3)经济性裁员需裁减人员;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有补偿) 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示(1)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提示(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四)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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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

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提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答疑编号5696020301]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只有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

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只有在“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劳动者提前通知后,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B.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30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疑编号5696020302]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规定:①劳

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有( )。

A.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疑编号5696020303]

【答案】BD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C:用人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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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现有职工80人。下列情形中,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有( )。 A.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5人 B.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15人

C.因企业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10人

D.因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7人 [答疑编号5696020304]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属于经济性裁员。选项D裁减不足20人也不足企业职工总数10%。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补偿年限(即工作年限)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按l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提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者简写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3.补偿基数(即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标准

(1)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l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l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提示:而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

(5)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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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

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例题·单选题】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元。(2011年) A.800 B.1200 C.2400 D.3600

[答疑编号5696020305]

【答案】D

【解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

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本题中孙某工作满3年,应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经济补偿金=1200×3=3600(元)。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2013新增) (一)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是由工会代表的企业职工,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3.约束范围: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4.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条款的效力:集体合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者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二)劳务派遣

1.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

2.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3.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

【例题·单选题】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法定最低期限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答疑编号5696020306]

【答案】C 【解析】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2年以上

固定期限合同。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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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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