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学校师德师风的建设势必影响该校的发展,同时也决定教育的成败。近年来,我校涌现出一大批在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为弘扬起精神,切实在我校形成“敬业爱生、勤学乐教、明礼诚信”的师德风尚。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1、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参与邪教、封建迷信、反动、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坚持正面教育,不准讽刺、挖苦学生,严禁侮辱、谩骂、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常开展关爱教育,对班级特殊儿童重点关爱\\关注\\进行心理疏导等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家校沟通。
3、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及时发现学生闪光点,树立自信心,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4、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工作时间不酗酒,不穿背心、脱鞋和过短过露的衣裙进教室,不留怪发型。
5、热爱关心学校,树立主人翁意识。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 6、不乱收费,不乱办班,不违规补课,坚决杜绝有偿家教等行为发生。
7、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不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8、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在工作时间大牌,不上网聊天、游戏,教时间团结互助,不骂人,不打架,不做有违师德的事。
9、不向学生推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用书目录以外的课外辅导资料或其他物品。 10、自觉学习法律法规,依法从教;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言行,禁止参与违法乱纪活动。
11、主动与家长联系,尊重家长,耐心答疑,真诚交流与沟通,不准指责、训斥、刁难、羞辱家长和向家长索取以及变相索取财物。
12、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打击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并互相监督。如有违反,决不姑息。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轻重1—3年内不评优、不晋级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各执一份。
校方: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