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1.09 【实施日期】200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50号)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已经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毛光烈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1 /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对当事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裁量的权限。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法制机构(或其他相应机构,以下统称法制机构)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第二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原则

第五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基于正当目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施的行政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相当。

对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相同或相近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作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同。

第七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明确执法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2 / 3

第八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作出决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实体规则

第九条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实施单处处罚也可以并处处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单处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单处或并处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并处处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一)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二)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三)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的; (四)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五)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情形的。

3 / 3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发文字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1.09【实施日期】200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2tbnt4wjoq86wqu5roq73pebe0ioab00lp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