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计划目标
建国门桥~四惠桥段北侧辅路及主路路缘石更换;平石施工;雨水口翻建施工安排在每晚23:00至次日早6点施工,从09年4月5日开始,09年5月10日结束,历时36天。 三、交通组织原则
1、在满足业主总体工期及施工各阶段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种施工影响,科学合理的组织交通,尽量维持现有交通通行能力,将工程施工对社会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本工程路段白天交通流量巨大,夜间有所降低的实际情况,按照夜间施工为主、白天施工为辅的原则安排生产计划。在夜间作业期间最不利位置最少保留2上2下四条机动车道通行。鉴于长安街道路交通流量具有两侧不对称性的特点,根据拟进行施工段落实际情况确定封闭车道数量。
3、交通疏导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同时施工地段影响周边企事业单位车辆的正常出行时,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开辟临时通道,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出行
4、施工时如果出现勤务,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必要时停止施工,人员撤离现场。
5、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分段组织交通,减少主路、辅路相互影响。施工段落划分以路口间为施工段,原则上主路施工时不进行辅路施工,辅路施工时不进行主路施工。
6、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夜间及交通低峰时段,按照先辅路附属后主
路路面的施工步骤推进。采取动态施工的管理形式,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快速实施,确保长安街及周边道路交通在大修期间基本通畅。并通过大力宣传,争得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四、交通导行方案 1、缘石施工
⑴、主路缘石施工:以路口为段落分段占用主路外侧两条机动车道进行路缘石、平石、雨水口施工,机动车利用剩余车道通行。施工时各导行点均安排协管人员进行指挥疏导,施工时间安排在晚23:00~次日凌晨6 :00流量较小时进行施工。
(见缘石施工交通导行示意图) ⑵、辅路缘石施工:
机动车由路口导入主路行驶,非机动车导入人行步道混行。施工时各导行点均安排协管人员进行指挥疏导,施工时间安排在晚23:00~次日早6:00流量较小时进行施工。 ⑶、建国门桥匝道路缘石施工:
施工按照先内侧后外侧顺序施工,施工时间安排在晚23:00~次日早6:00流量较小时进行施工。
1、匝道内侧路缘石施工:封闭匝道内侧步道及一条机动车道,保证剩余两条车道一上一下。
2、匝道外侧路缘石施工:封闭匝道外侧步道及一条机动车道,保证剩余两条车道一上一下。 五、交通安全措施
1、施工前发布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印制绕行路线图和宣传材料,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利用多种媒体扩大宣传面,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2、由交管部门每天安排交警指挥疏导车辆。由建设单位建立专职的交通协管队伍,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施工区域的交通疏导工作。 3、严格按标准设置齐全的交通标志,安装分流诱导提示标志牌和禁令、警告指示标志,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区域两端设置灯光警示、防撞等设施。
4、采取监控措施,实时观测道路交通流量,均衡施工区周边路网的交通压力,采用多种形式,为广大市民提供路况和绕行路线,确保主干路网不发生严重拥堵;由公交公司统一协调公交调度。
5、设置专职安全员,做好所有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全线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标志明显,配备反光服等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和社会交通的安全。
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交通导行方案制定严格按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B-1999)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进行。 2、方案的报批:将交通导行方案上报交通管理部门,征得认可或改进后实施。
3、在正式施工前,利用多种媒体做好宣传、解施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谅解和支持。
4、根据交通导行实施总体方案,会同业主、养护及交通管理部门,
对方案进行细化,根据实地情况分配人力物力,保证实施的顺畅。 5、在每日开放交通前,由一名项目副经理负责巡查施工段落内清理情况,确定不存在任何隐患后由其通知开始交通放行。
6、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由一名项目副经理负责交通指挥和配合工作并选派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配合相关部门成立交通抢险维护小分队,开展临时交通指挥,疏导过往车辆、防止交通堵塞。在施工中重点路段专人看管,做到统一着装,专职负责,服从命令,严禁脱岗。
7、施工区域搭设交通设施与社会交通隔开。以达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保持设施的整齐、牢固,并派专人看护、清洁。
8、交通疏导期间派交通协管员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交通管制,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疏导,听从现场交警指挥。
9、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内的社会车辆进出和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在主要道路进出口在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的交通进行疏导。 10、交通疏导期间通过设置各种交通警示、提示标志,包括限速标志,限制交通疏导范围内社会车辆的车速。在迎车方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消能桶,以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11、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疏导,选有责任心的人配合交管部门作为临时交通指挥员。在路口处设交通指挥员,交通指挥员必须配有交通管理袖标和服饰,在夜间穿反光背心,配置夜间指挥棒。
12、施工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施工,禁止乱穿行。施工期间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服从指挥和调动,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13、夜间交通疏导区域保证有足够的照明;施工人员、机械、车辆进出施工范围必须按交通法规或交通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以保证车辆、人员的安全。
14、合理安排施工车辆,减少施工车辆对社会交通的影响,教育施工车辆驾驶员严格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文明驾驶。
15、施工主要交通负责人通讯设备24小时保障畅通。(具体联系方式见:主要交通负责人通讯录) 七、施工应急与响应措施
1、对于在施工期间由于正常行车不慎而发生轻微刮蹭施工设施和交通疏导设施的社会车辆,由施工指挥人员视其情况,请事主回项目部协商解决,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适当处理。
2、对于在施工期间由于违章行车而发生刮蹭施工设施和交通疏导设施的社会车辆,由施工指挥人员及时安排人员维护事故现场,疏导后方车辆,并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若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立即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并在医务人员到场前,严禁自行抢救重伤员,以免因医疗急救知识不足,加重伤员病情;对事故中的轻伤员应及时采取施救措施,并将其代理事故现场。
3、对于在施工期间由于行车不当而发生大型车辆或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在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应及时安排起重设备和运输设备,及时清理道路并保护现场;必要时必须通知消防部门进行危险品泄露处理,防止危险品运输车辆泄露而带来的危险。 八、交通设施标准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