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总体规划(2007-2025) 文本
农贸轻工业城镇:乐桥镇、盛桥镇、白山镇、柯坦镇 重化工业城镇:罗河镇、泥河镇、矾山镇、龙桥镇 物流业城镇:万山镇
制造业城镇:郭河镇、同大镇、金牛镇、石头镇 旅游城镇:汤池镇、冶父山镇、白湖镇、同大镇
第16条 重点中心镇规划
严格保护冶父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黄陂湖的生态环境,控制冶父山镇的建设规模,保持冶父山和东顾山等山体的水土环境,治理黄陂湖局部污染问题。 2、 城乡一体化建设
中心城区和城市规划区村镇的规划建设和审批应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中心城区和城市规划区村镇的联系,按照统一标准在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一体化规划管理和建设。 3、 村庄发展与控制
1、 汤池镇
规划根据中心城区建设时序逐步对部分村庄进行撤并,涉及撤并到的村庄
规划定位为省级风景旅游度假区,以温泉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主要
有庐城镇的申山村、八里村、移湖村、城南村、马店村、朱墩村;柯坦镇
功能有休闲、娱乐、度假、会议等。镇区人口规模2020年控制在4.0万人,
的小墩村;白湖镇的邓湖村和泉水村;冶父山镇的罗岗村。在近期严格限
2025年控制在4.5万人;镇区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控制在4.5平方公里,2025年控制在5.2平方公里。镇区空间以旧镇区为依托主要向东、西、北方向发展。 2、 泥河镇
规划定位为庐南重化工业基地综合服务区。镇区人口规模2020年控制在4.7万人,2025年控制在5.0万人;镇区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控制在5.4平方公里,2025年控制在5.8平方公里。镇区空间以旧镇区为依托主要向西、南方向发展。
第17条 城市规划区协调规划
1、 生态环境建设
第18条 乡村发展策略
1、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遵循“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出、典型试范”的基本原则。 2、乡村发展策略
(1)以中心村为核心,带动周边基层村成立农村社区,进行市政基础设制上述村庄的新建或扩建行为,鼓励村庄人口向城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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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适当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2)乡村建设应进行分类指导、示范带动。 (3)保持和发扬农村建设的传统特色、风貌景观。
(4)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及农家乐等农业生态旅游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把农业、务工、旅游以及服务业等作为农民收入的增长点。 3、乡村建设指引
(1)设施“城市化”:完善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完善文教、医疗等公益性公共设施。 (2)景观“乡村化”:保护具有传统风貌的自然村落,鼓励维持传统风貌的乡村改造与建设,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5%。
(3)乡村建设标准:村庄人均建设用地100—14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努力实现富民强县。
第20条 产业发展方向
1、第一产业突出绿色种植业和名优特产养殖业;
2、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矿业、化工、机械、磁电、建材、轻工、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3、第三产业以商贸、旅游休闲、科教、信息业为重点发展方向。
第21条 县域产业发展布局
大力进行资源整合和联动发展,形成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一核两带三基地”的产业布局,其中:
“一核”是指以庐江中心城区为综合服务极核;
“两带”是指与城市发展轴相对应的南北向重化、机械工业发展带和东西
(4)乡村控制导则:维持具有独特自然和人文景观价值的自然村落,严
向旅游休闲、轻工、农产品加工发展带;
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鼓励发展农村服务业。
第二节 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19条 产业发展目标
“三基地”是指作为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庐南重化工基地、庐北汽车零部件基地和磁电材料基地。
第22条 各镇产业分工
以提升产业竞争力、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改革开放、
1、重点构建三大工业基地和一个物流基地,相关各镇的产业分工如下:
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主要目标,全力实施“生态立县、科教兴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1)重化工基地——泥河-罗河-龙桥-矾山重化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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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河镇、罗河镇、龙桥镇、矾山镇重点发展重化工业,针对丰富的铁矿、铜矿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大的环境容量,争取实现资源的就地加工转化。泥河镇应着力发展金属冶炼业、金属制品加工业、建材及特种建材业,与罗河镇搭建产业联系,共同构建金属冶炼园。 (2)汽车零部件基地——同大-庐城汽车零配件制造基地
庐城镇、同大镇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以汽车零配件生产为主,同时力争引进和开发新型为农服务器械产品。庐城镇应着力发展汽配及机械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轻工业等产业,建设相应的专业产
庐城镇应提高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水平,发展物流、批发、会展等生产型服务业和旅游、零售、餐饮、房地产等高档生活服务业,实现与周边乡镇的产业联动,带动区域发展。
2、构建环状旅游产业带发展绿色经济,链接合肥和环巢湖观光旅游带 白山镇、盛桥镇、乐桥镇、柯坦镇将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渔网加工业、轻工业等产业,发展绿色经济,建立具有特色的生态农业观光区,促使环状旅游产业带的形成。
汤池镇、冶父山镇、同大镇重点发展旅游业。汤池镇作为链接合肥和环巢
业园区;延长产业链,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湖观光旅游带上最重要的节点,是县域的生态旅游中心,应大力开发温泉
(3)磁电基地——石头-金牛-郭河-万山磁电基地
石头镇、金牛镇、郭河镇、万山镇重点发展磁性材料制造业、电子产品制造业。大力发展钕铁硼、软磁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现有磁电企业的续建、
第23条 科研、科技服务体系规划
扩建和技改步伐,积极引进新的磁电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快磁电产业一体化进程。石头镇应着力发展磁性材料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渔网加工业,成为带动庐北地区产业发展的增长中心。 (4)物流基地——庐城-万山物流基地
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等产业,都应逐步建立与产业发展紧
庐城镇和万山镇重点发展物流业。建设物流市场及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与合肥物流产业园建立产业联系,配套合肥物流发展,作为合肥的仓储基地、
次级物流集散基地、次级物流配送中心,构建以合肥为主的次级物流中心。
密联系的信息、科技服务一体化的科研机构或科技型企业。
规划期内设立信息科技开发中心,着重于搜集、开发和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县域主要产业都要设置专业科研所。现有农科所、林科所应继续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饲料工业、信息服务度假旅游、苗木生态观光旅游项目,发展绿色生态旅游经济,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吸引长三角乃至全国范围的客流,带动本地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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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24条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
4、庐东洼地水网湿地与农业生态功能区:主要指白湖农场以及黄陂湖。
第26条 县域空间生态结构
生态环境建设与控制的总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区域科学发展”。 近期至2010年,通过创建生态示范区、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使全县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协调发展,县域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奠定创建生态县、宜居城市的良好基础。
远期至2025年,力争全面贯彻实施 “十一五”和“十二五”环境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及时应对新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规划期末实现经济繁荣发
达,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富裕,人居环境优美舒适,资源合理利用,
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面形成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新局面。
第25条 生态功能分区
县域空间划分为四大生态功能分区。
1、庐北沿湖平原生态功能区:包括同大、郭河、金牛、石头、白山、盛桥等六镇。
2、庐中丘陵岗地生态功能区:包括庐城、汤池、万山、柯坦、冶父山等五镇及白湖镇部分地区。
3、庐南重化工生态功能区:包括乐桥、龙桥、矾山、泥河、罗河等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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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县域整体生态安全,根据生态系统的重要程度及其功能,确定县域“五核多廊”的整体生态结构。
“五核”:指庐西低山丘陵生态源区、庐南岗丘生态源区、黄陂湖湿地生态源区、庐中冶父山森林生态源区、庐北巢湖生态源区等五大生态核心地区。这些地区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生态功能最为关键的地区,应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同时加强水源涵养、生态养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多廊”指连接上述生态核心地区的大型生态廊道,是生态系统功能交换
的重要通道,须加以保全和恢复。
1、庐西—黄陂湖生态源区:庐西山地丘陵区-石板塘水库-黄陂湖沿线的水域、丘陵。
2、庐西—庐南生态源区:高速公路沿线的丘陵林地和水生态廊道。
3、庐西—巢湖生态源区:金牛河、白石天河及其沿岸的丘陵和圩田。
4、冶父山—黄陂湖生态源区:冶父山-黄陂湖的低山林地绿色廊道。 5、黄陂湖—庐南生态源区:黄陂湖-瓦洋河-庐南山地丘陵区沿线的水生态廊道和丘陵林地。
6、冶父山—巢湖生态源区:冶父山-盛桥河-巢湖沿线的水生态廊道和低
山丘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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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 主要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1、保护森林,积极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近期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8.5%,远期达到40%以上。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持物种多样性,逐步建立庐江境内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繁殖基地和基因库。
3、遵循自然及生态规律,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有计划地
(3)一般景观用水功能区:主要指重化工矿区部分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2、积极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氧化塘等污水处理系统,开发污水资源化技术;划定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一切有污染的项目,现有重点污染企业必须限期搬出和停产,治污达标后才允许恢复生产。
3、大力治理工业废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压缩工业废水排放量;
开展农田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科技投入,推广最佳废水治理应用技术;对废水中COD、氨氮、酚及
4、选择生态条件较好地区建设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风景旅游区,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旅游休闲服务。
第28条 水环境保护
1、全县地表水系划分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农业用水功能区和
4、加强农村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止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建设
一般景观用水功能区三种类型:
生态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控制使用化肥、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1)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主要指各大水源地和取水河段,果元
第29条 大气环境保护
山水库、移湖水库、金汤水库、虎洞水库等水库取水口周围500米水域,主要为城乡居民饮用水一级水源地,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其外围地区可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源保护区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 (2)农业用水功能区:主要指平原地区主要水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1、县域空间按大气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划分为三类功能区。
(1)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包括汤池旅游度假区和冶父山国家森林公园,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1)一级标准;
(2)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包括县域范围内除一类和三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1)二级标准;
(3)大气环境功能三类区:包括庐南金属冶炼产业园选址范围一公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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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氧化物、重金属等重要指标实施总量控制计划,分配到企业;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新建项目应控制废水排放,对现有治理后仍不达标或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要依法关、停、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