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治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运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职员在工作时刻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关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工作日加班者,职员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通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刻,包括日期和钟点。
周末加班者, 职员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通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刻,包括日期和钟点。
假日加班者, 职员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通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刻,包括日期和钟点。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伙儿做打算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早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刻交出加班申请的职员,事实上际加班时刻将视为无效。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估量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打算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刻进行监控和评估。
紧急任务:专门情形需要临时打算加班者(包括分公司职员), 有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讲明.
领导出差: 如果职员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职员第一要在按照规定时刻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治理部门,同时有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治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治理人员.
加班打卡: 不管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职员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刻。
第六条 加班工资运算
1. 经理级以上治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文章来源:启航人才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