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就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签约外包服务供应商,为甲方提供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及相应附件,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外包服务的内容、规范与付费标准; 附件二 技术服务补充协议——人员名单及使用期限; 附件三 人员考核、考勤及工作规范要求;
附件四 人员考勤记录单; 附件五 人员考核记录单;
本协议为外包服务之人员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合作只需要签署本协议
即可开展工作。 第二条
外包服务的具体内容、规范与付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确定附件二中的人员单价与服务期限,服务完成后或到每个月的结算期后根据考核与考勤再次确认具体支付费用。 甲方需要终止或暂停某个人员的服务需要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将终止或暂停的相关服务人员派遣到别的项目组服务。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工程师,乙方接到请求后十五日内安排到位。增加的工程师双方以附件二的形式进行确认。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配置提供乙方人员用办公设备(计算机及系统软件),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服务所需的场所,以使乙方服务人员正常工作。甲方场地应达到国家要求的环保与卫生标准,不存在危及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供应商,对外独立承担其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如违约、侵权责任。乙方明确理解,并应使乙方服务人员理解:
1) 乙方应负责办理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聘雇手续,并采取一切措施保障乙方服务人员获取劳动报酬等工作权利。
2) 乙方的服务人员不是甲方的雇员,甲方对其不承担任何雇主责任。所谓雇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薪资及其他职工福利,保管人事档案,办理退休,医疗,工伤等各种社会保险和缴费,职业教育与培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带薪年假、产假、医疗期。上述假
期所占时间不包括在甲方的付酬时间范围内。
4) 乙方服务人员由于甲方的过错在甲方场地发生人身意外伤亡,甲方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服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提供与工伤有关的经济保障。
5) 如果乙方服务人员为完成甲方服务而需要出差,所发生的一切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及工作餐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上述交通费及工作餐费用执行与同项目组甲方员工相同的标准。
7) 乙方如果提前中止全部或部分协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8) 乙方应保证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过程中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服务期间: A、
请假:乙方服务人员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均需向甲、乙双方
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需双方负责人批准; B、
离岗:乙方应在壹周内提供待选交接人员,人员在交接期间
按一个人计算服务费。
第五条
1) 乙方保证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协议并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在本协议签署后或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不具备声明及保证的资格,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构成违约。
2)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构成其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应采取包括起诉,应诉,上诉及申诉在内的一切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以便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