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前沿问题,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开阔的视野。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从事马克思理论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三)具备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品质。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有: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研究 (四)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为四年。按规定
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可按期毕业。
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或肄业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可延长半年。 四、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分一般不得低于36学分。 (一)学位(必修)课(共20学分) 1、综合外语(160学时) 5学分
2、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选读(60学时) 3学分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60学时) 3学分 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题研究(54学时) 3学分 5、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54学时) 3学分 6、马克思主义发展史(54学时) 3学分 (二)选修课(10-12学分) 1、专业选修课
(1)当代国外社会思潮专题(40学时) 2学分 (2)西方马克思主义专题(40学时) 2学分 (3)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40学时) 2学分 (4)现代西方哲学专题(40学时) 2学分 (5)中国哲学专题(40学时) 2学分
(6)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专题(40学时)(7)当代中国政治专题(40学时) 2学分
学分 2(8)道德与法制教育研究(40学时) 2学分 (9)社会心理学专题(40学分) 2学分 (10)社会科学研究方法(40学分) 2学分 (11)科学技术概论(40学时) 2学分 (12)当代资本主义专题研究(40学时) 2学分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40学时) 2学分 (14)全球化专题研究(40学时) 2学分 (15)领导科学原理与方法(40学时) 2学分 (16)伦理学专题研究(40学时) 2学分 (17)心理健康教育研究(40学时) 2学分 (18)社会行为学 (40学时) 2学分
2、方向选修课(根据研究方向设置的课程,研究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修不少于2学分的课程。)(20学时)
(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1学分 (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前沿问题研究 1学分 (3)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1学分 (4)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问题研究 1学分 (三)必修环节(1学分) 1、学术活动 2、教学实践 3、社会实践 (四)补修课(不计学分)
跨专业或同等学历入学的,需要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门,补修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且经考试成绩及格(不计入研究生学分),方能申请答辩。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一)所有课程均须通过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满分为100分,必修课程以70分为合格,选修课程以60分为合格;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上述成绩均为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1次。所有课程原则上在第3学期前完成。 (二)课程考核方式要多样化。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院分管院长审批。
(三)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核要采用闭卷考试与课程论文相结合的形式,闭卷考试成绩不低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70%。 六、培养环节
(一)制定计划:新生入校后应在导师及指导小组指导下于第一周内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的制定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也要适合研究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经学位点负责人审定,院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实行。
(二)中期检查:课程学习结束后,在第四学期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科研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应中止学籍。
(三)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第6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通过学院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七、培养方式方法
(一)遵循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努力建立以研究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培养模式。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积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及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实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对于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有关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重要事宜,须经导师组集体讨论后决定。导师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引导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四)研究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并做1-2次学术报告。在读期间应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五)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总工作量不低于100学时,其中,教学实践不少于30学时,实践活动经考核可记2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