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东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净化工程以东发改招(2017)02号核准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净化工程
2.2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2.3招标范围:包含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办公区、检验科、ICU、血透室等六个部分的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系统检测、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售后服务、验收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6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值:16632278.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洁净或净化等相关内容;
2、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家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
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或“信用衡阳”(略)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日17时00分止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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