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提纲
1.驰名商标是一种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商品信誉高、质量好却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驰名商标既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非注册商标。对于驰名的注册商标或是驰名的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给与了不同程度的保护。但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及其包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2.某农民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秋后颗粒无收,该农民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3.某超市内张贴了一张顾客需知,如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求顾客存包、要求顾客在指定的地点付款等,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即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为的给付,取决于合同成立后偶然事件发生。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 5.国际组织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经济行政管理机关。
6.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人身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后可以由由其继承人继承。 8.销售打折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9.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自己难以有效行使,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管理。 10.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为相对人或受要约人。
12.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欠货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评判,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13.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1)发起人人数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股东人数没有上限;(2)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3)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4)股份可以自由转让;(5)经营的公开性,包括章程、财务会计报表、内部决策的公开;(6)设立条件和程序严格。
14.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15.我国企业法人破产的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6.贴现既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也是一种银行授信行为。
17.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工具,是为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服务的。 18.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通常有:(1)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合同违反公序良俗;(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上每个要点均为1分) 19.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7岁的高天并非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2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22.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3.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既可选择更换也可退货。
24.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25.我国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26.决定公司设置风险控制部门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27.我国鼓励全民创业,降低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2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徽、国旗相同或近似的可以作为商标的标志。 29.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1)保障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获取知识权;(8)获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30.合伙企业不适用《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合伙企业。公务员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1.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已发生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看、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11岁的孩子到电脑城购买价值1.5万元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33.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则甲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注明“普通合伙”字样。
34.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的消灭。票据金额是票据上不可更改的事项。
35.个人独资企业对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6.某人因为卡式煤气炉爆炸被面部烧伤,卡式煤气炉生产厂家侵犯了某人的安全保障权。 37.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8.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务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9.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
40.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41.根据担保法规定,企业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
42.公司的法人性包括:公司的独立责任分离于股东的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直接承担责任;公司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3.为保护土地所有权,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44.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实现营利最大化是其最根本的目的。
45.合营企业解散的原因:合营期限届满;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46.汇票的必须记载的事项:“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4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48.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已发生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法解决。
49.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董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50.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应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5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同意所发生的行为中,属于应当禁止的有: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与本公司订立合同;以公司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为他人经营与所
任公司同类的业务。
52.由外国公司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53.证券一级市场不是指证券发行市场。 54.汇票权利人是指持票人。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并不是金钱。
55.可以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情形:甲,五年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乙,56岁,曾任某市政府秘书长,现退休在家;丁,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后不久该企业被宣布破产。 5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5年前曾担任某破产企业的厂长、担任被吊销营业制造之日起未逾3年的公司的监事等人员可以担任公司经理。
58.要约约束力的具体表现:要约人不得随意撤回要约、要约人不得随意变更要约内容、受要约人享有对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权利。
59.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是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二是该信息具有经济实用性,能给权利人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三是该信息被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等。
60.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指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61.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6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法律制度。 64.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 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减轻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均为无效条款。
65.消费权益争议是指消费者因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纠纷。
66.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特征主要体现在:(1)设立公司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2)股东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
6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权利:(1)保障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获取知识权;(8)获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6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合伙协议、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吸收新的合伙人等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做出决议。 69.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类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70.某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成立日期应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71.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称为公司章程。
72.消费者在商场看中一件衣服,营业人员明知此衣服为残次品却并不告知,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7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表达公司意思的权力机构。
74.在我国《公司法》中,对公司监事的任期是法定的3年,不得由公司章程更改,且可连选连任。
75.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
半数同意。
76.环境标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属于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77.专利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1)保护的目的不同: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我国《专利法》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而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4)时效性的不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而《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78.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79.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预期目标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0.经济法律关系指在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8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8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8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84.经济法的本质:(1)是平衡协调法;(2)是社会本位法;(3)是系统、综合调整法;(4)是经济集中和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5)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8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86.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决议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7.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须具备的法定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88.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9.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90.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1.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案例分析:
92.《公司法》与公司章程:(1)符合依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2)不符合依据。法律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3)不符合依据。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4)不符合依据。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93.劳动法及其效力:被录用妇女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怀孕虽是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但这一条款的适用也是有条件的,须使具备提前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情况下方可适用。被录用妇女若不能适用禁止解除条款,公司有权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公司解除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怀孕妇女的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 94.合伙企业与合伙协议:(1)合同有效依据。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不成立的依据。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不成立依据。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不合法依据。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95.房屋买卖合同及其效力:(1)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某人的父母没有处分权处分了其子女的房产给了第三方,因事后未获得儿女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故该合同未生效。(2)父母最终不能交房,不是因为父母过失不履行,而是因为合同未生效不得履行;父母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购房的第三方可以对父母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父母应对乙房屋装修、搬家等信赖利益损失予以赔偿,而房价上涨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因为房价上涨是市场价格波动的结果,不能列入预见利益损失) 96.保险合同及其效力:(1)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首先,儿女与父母系亲属关系,有可保利益,则儿女可以做为投保人为父母投保人寿保险;其次,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已经经过作为被保险人的父母的书面同意。(2)受益人可以要回保险单的依据:作为该保险合同指定身故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拥有的是期待权,在被保险人身故符合保险合同给付条件后,已经转化为可以实现的权利,受益人按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享受身故保险金,不受他人干涉。(3)被投保人的主张不成立的依据:受益人作为被投保人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在其身故后,已经符合保险合同的给付条件,应当享有身故保险金,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不是遗产,投保人无权要求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