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收费项目 号 赣价费字[1995]第25号 征地治理费 财综字[1995]第52号 执行标文件依据 征 收 对 象 和 标 准 准 非农业建设采取包干征地点法征、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1、项目建设新征土地按按征地总2征地总费用4%(或按占地1-2元/m)计征。2、集镇统一征地分户出让按占耕地、园地、费用4%或2林地、牧草地2元/m;占非耕地(含拆旧建2新)1元/m;农户免收。3、商品性砂石土场;者2元/㎡ 2按占地面积每年收取0.5-1元/m。 国有土地使用者。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同左 全额预算治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治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治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1 土地权属调2 查、地籍测绘、登记费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3 登记发证工本费 土地注册、 赣农土局字[1990]第47号 赣价费字(89)40号文件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 1、《国有土地使用证》20元/证;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元/证;3、《建设用地许可证》5元/证(农户免收)。 同左 4 5 6 7 《土地治理法》、 单位和个人闲置、荒凉耕地,按每平方土地闲置费 《江西省实施〈土同左 米5—10元的标准收取。 地治理法〉的方法》 土地征用费《土地治理法》实(含土地补施条例、《江西省偿费、安置 非农业建设征(占)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土地治理法〉同左 补助费、青另行制订标准。 的方法》、江西省苗及附着物征用土地治理方法 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从事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差不多5—20元/务院[1998]第257农田爱护区内耕地,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耕地开垦费 号令和《江西省实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2、占用差不多施〈土地治理法〉农田以外耕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 的方法》 年产值的8-10倍缴纳。 非农业建设新征(占)用耕地的单位和防洪保安资赣府发[1995]63号2个人。 1、城镇规划区内1.5元/m; 同左 金 文 22、城镇规划区外0.75元/m。 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1、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60%收取;2、国务院[1990]55号土地随同地上建筑物转让的,按标定地价的令、《中华人民共40%收取;3、利用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重建的,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县城城北按标定地价的60%收取,其它地段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标定地价的30%收取;乡镇在基准地价未颁布暂行条例》、国土2土地出让金 之前,按商业用地80元/m。综合性用地40资源部[2002]11号228 (含土地收令、省人大元/m,工业用地30元/m收取,三都、大桥、1995年益金) 渣津集镇在乡镇同类用地基础上加收10元9号公告、修府发2/m。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1999)7号文件、修地上有房屋的按租金的15%缴纳土地收益,地府字(2002)24号文上没有房屋的按租金30%缴纳;5、集镇建设件,修府发(2002)新征土地出让,经营性土地以招标拍卖,挂11号文件 牌出让;6、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按1、2项的标准减半收取。 农业部[1985]农 非农业建设征(占)菜地和精养鱼塘的(土)字第11号文2菜地开发基单位和个人。1、义宁镇商品菜基地20元/m;9 件、《江西省实施2金 2、其他乡镇蔬菜基地和精养鱼塘15元/m;3、〈土地治理法〉的已收菜地开发基金不再收耕地开垦费。 方法》 《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10 土地执法罚 详见法律规定 没收入 实施〈土地治理法〉的方法》 同左 同左 同左 11 土地评估服务收费 国家计委计价[1994]2024号文件 按土地评估价格总额的4‰收取。 赣价费字[95]第54号 赣价费字[1992]第43出具房、地、财产证明费:5—200元/人次 号 咨询服务费:受益方有经济效益的,双方协赣财字[1992]第42号 商收费数额。 同左 12 土地利用档案收费 同左 13 土地出让金业务费 新增建设用14 地有偿使用费 《土管法》第55条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合[1999]117号 按出让金的2% 。 未收 5—32元/m。 27元/㎡ 占用耕地2—5元/㎡ 15 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土管法》第57条 按合同约定数额收取。 占用非耕地0.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