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各消防联动系统的控制要求的详细规定 5.4火灾应急广播5.5火灾警报装置
③4.8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细化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规定。 ④4.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10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细化各消防联动系统的控制要求的详细规定 五、系统统计 ①5.1一般规定
增加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设置相关规定。 7.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②5.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场合中增加列车、车库等区域;取消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2、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场合中增加高海拔地区,取消可能产生黑烟的场合。
3、感温火灾探测器选用场合中增加“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
4、增加图像型探测器选用规定。 5、细化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 6、增加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 7.3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③5.3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增加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合规定。 2、增加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选用规定。 ④5.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增加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用规定: 5.4.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低温场所;
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 5、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 6、人员不宜进入的场所。
5.4.2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六、系统设备的设置
①6.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取消集中控制器和区域控制器之说。 6.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1、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中对不同类别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作了详细的规定。
2、火灾探测器数量计算公式修正系数K的取值改为按照建筑所能容纳人员的数量来进行计算。
3、对一氧化碳、火焰探测器和图像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作了详细的规定。
4、在感温探测器的设置部门未提及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规定。 5、增加了光纤光栅、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规定。
②6.4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新增区域显示器相关设置规定。 ③6.5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1、增加火灾光警报器的具体安装场合要求。 2、将火灾警报器的安装高度调整至2.2米以上。 ④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1、取消不同系统形式设计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要求。 2、取消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的要求。 七、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新增住宅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相关规定。 八、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新增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计相关规定。 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新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相关规定。 十、系统供电 10.1一般规定
1、新增消防应急电源的功率、供电时间的相关规定。 2、新增消防用电设备的设置要求。 10.2系统接地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地要求作了详细规定。 十一、布线 ①11.1一般规定
1、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电压等级要求的变动,增加了要求。 2、新规范增加1.3、1.4、1.5内容:
11.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室外时,应埋地敷设。 1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地(水)下隧道或湿度大于90%的场所时,线路及接线处应做防水处理。
11.1.5采用无线通信方式的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线通信模块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额定通信距离的75%; 2无线通信模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且应有明显标识。 ②11.2室内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