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范例学习指导 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 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 裁减人员。 劳动者 单预告解除 方解 除劳即时解除 动 合同 【注】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除非劳动者具备过错性解除 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采取经济性裁员和非过错性 解除:
①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③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 女职工在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为止。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不存在约定终止,只有法定终止。 法定的劳动合同 终止情形包括: ① 劳动合同期满;
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
考点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 消费者的权利(9项权利)
安全保障权(最基本);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 公平 交易权;依法求偿权; 依法结社权; 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 权;监督批评权。 二、 经营者的义务(14项义务)
1.履行法 定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法。 义务以 及约定义 务 2.接受监 督 的义务 3.安全保 障①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 当义务 向消费者作岀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 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 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 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 4.缺陷商 品①经 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有危及召回义 务 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 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② 立即对有缺陷产品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 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③ 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岀的必 要费用。 5.提供真 实① 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性能、 信息的 义务 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不得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 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 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岀真实、明确 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 明码标价。 6.标明真 实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 实名称名称和 标志和标记。 的义 word完美整理版
7.出具凭 证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 营者必或单据 的义须出具。 务 8.质量担 保①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 有的质的义务 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事 刖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 制性规定的除外。 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 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 保证 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 状况相符。 ③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 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 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 六个月内发现瑕疵, 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9.履行 “三①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 包” 的,经营者依照国家规定、 当事人约定履行更换、 或其他责 任修理等义务。 义务 ② 没有规定和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 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 的,经营者应当者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 同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③ 经营者应当承担因其履行“三包”责任义务而 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 10.无理 由(1)经营者米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 售退货义 务 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七日内退 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①消费 者定作的;②鲜活易腐的;③在线下载或消费者 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④ 交付的报纸、期刊。 ⑵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 七日内返 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 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定。 11.格式 条①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 以 款的合 理使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 质用义 务 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 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 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并按照消费者的要 求予以说明,否则该条款无效。 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 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 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讲行侮辱、诽谤, 不得搜查 消费12.不得 侵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 的人身自犯消费 者人由。 格权 的义务 13.信息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 者服务说明义务 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 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 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 警示、售后服务、 民事责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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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消费 者①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 信息保 护义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 的目务 的、方式和范围, 并经消费者冋意。经营者 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 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 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②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岀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③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 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 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④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冋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 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四、 争议的解决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提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 部门投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 = 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五、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 行政责任:有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 的要求的;在商品中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 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的。 2. 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关注以下三点:
(1)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
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 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 消费者必须支胃 的合理费用。 (2)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不仅可
获得补偿性的赔付,还可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 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 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3)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仍然向消费者提供, 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 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考点六: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 济活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 行政动中的垄断行为 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垄断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 在农 行为,对境内市场竞 争产生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 存等排除、限制影响的 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 协同行为 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 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 反垄断机构设置
1.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 工作。
2. 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
需要,可以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 , 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三、 垄断行为
1. 垄断协议: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是经济生活中一种最常见、 最典型的垄断行为。 具体行为 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禁止 的行为) word完美整理版
(2)经营者与交 易相①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对人达成的 垄断协议 ② 限定向第三人 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垄断协议的豁免 (反①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垄断法允许 ②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 的行为) 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 的; ③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 增强中小 经营者竞争力的; ④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 等社会利益的; ⑤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 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⑥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 正当利益的。 上述①-⑤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 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 并且能 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1)具有竞争关 系的①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 价格; 经营者达成 的垄断协② 限制商品的生产 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议 ③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④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 新技术、新产品; 2.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⑤ 联合抵制交易。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①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 二分之一的; ② 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③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 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 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 位。 (2)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①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② 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 销售商品; ③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④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 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⑤ 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 交易条件;
⑥ 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 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注】上述行为除了①外,其余均涉及“没有正当理由”的前 提。 3. 经营者集中 (1)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规定了 事前申报制度; (2) 经营者集中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国 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作岀 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注】经营者能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 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 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 以作岀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 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 生不利影响的条件。
4.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 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 为。其行为包括:
(1) 限定或者变相限定 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 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2) 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3 )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 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 (4) 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 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 )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考点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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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 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关系; 监督检查部门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 理关系。 立法目的 ①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接目的); ②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目 的的必然延伸); ③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健康发展。 不正当竞争法 主体:经营者(强调经营性和营利性,不包 行为的特征 括政府机关法人)。 行为:违法性。 后果: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 1.假冒行为:具体包括: 为的种类 ①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② 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 ③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 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 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即经营者暗中给予对方交易人员或者其他对 交易具有影响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 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 低价倾销行为: 下列4种情况不属于低价 倾销行为: ① 销售鲜活商品; ②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 压的商品; ③ 季节性降价; ④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 5000 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 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 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考点八7. 诋毁商誉行为:产 品质量法 一、 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 指经过加工、 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对“产品”这一概念要明确:
(1) 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 不属于该法所称的产 品; (2) 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 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 产品范围的,适用该法规定。 二、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生产者的义务包括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 三、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 进货验收义务 2. 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 3. 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 4. 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 四、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1.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区分生产者和销售者,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第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 即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一种严格责 任,但也存在法定的免责情形: ①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的。 第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 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 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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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 期的除外。
经济师考试答题技巧(必备) 考试的时间是150分钟,要合理分配。
单选题控制在60分钟内;多选题控制在70分钟内;最 后20分钟检查和填涂答题卡。
答题时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次答题。千万不要 为一道难题钻牛角尖,浪费过多的时间。
另外要注意一些答题技巧: 1、 单选题
通常单选题的难度不是很大, 一个题目有四个备选项, 挑出一个正确答案。如果有把握确定正确答案,可以直接 挑选,如果无法确定正确答案,可以用排除法(将没有见过 的选项以及不合常理的选项排除 )。如果遇到确实不会的题 目,要合理的猜测,可以联系相关知识猜测。即使一无所 知,单选题也不能空着,可以猜测一个选项。
2、 多选题
多选题难度较大,涉及知识点较全面,多选题每一个 题目有五个备选项,每个备选项中,有
2个或2个以上符
合题意的,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 所选每个选项得0.5分,根据上述判分标准,可以遵循谨 慎性原则,将选项中有把握的选出来。这种题目考核的面 较广。可以采用排除法、比较法或推理法对备选答案进行 比较、分析、判断。通常,如果选项中有两个相反的说法, 可能其中会有一个不是答案。
考试内容特点及应对策略: 1、 紧扣大纲、全面考核
中级经济基础知识教材包括六大部分,这六部分分值 比例相差不大,试题分布较平均。
2、 难度不大,重复考题考点较多
经济师考试虽然属于全国性质的考试,但相对同等级 别的考试而言,难度不大,侧重对教材知识点的把握,展 开或延伸的考核内容非常少。 大约95%的题目都是教材上的 原文,能否通过考试的关键就看考点记没记住。
针对此特点,在复习备考的时候可以结合历年考题和 课后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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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来理解记忆教材上相关的考点。还要注意单纯
看课后题、历年考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面的去把握 教材上的考点,研究每个考点可能会如何出题,如何能够 记忆下来。因为毕竟还有将近 50%多的题目是新的考点。
学习方法:
(一) 制定复习计划 (二) 学习科目的搭配
课之前应适当进行预习,先大概看看教材的内容。 听课之后再对教材的知识进行复习,复习之后再做一些典 型题目进行强化。
4、 学习一段时间后,必须学会整理知识,想想在这一 阶段我学会了什么、学懂了什么,还有哪些不清楚。每个 人都有个遗忘曲线,及时的整理知识,就不会把以前的知 识忘却,考试复习起来也就得心应手了。
5、 多种手段根据情况,灵活运用分类记忆、图表记忆、 缩短记忆及编提纲、作笔记、卡片等记忆方法,这些均能 增强记忆力。
6、 视听结合可以同时利用语言功能和视、 听觉器官的 功能,来强化记忆,提高记忆效率。比单一默读效果好得 多。
例如:《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与实务》 两门课程有交叉的知识点,对于这些交叉的知识点可以两 门一起来学习,这样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 注意听课、看书和做题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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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共同进步!学无止境 ?更上一层楼。
由于讲课的时间有限,每讲涉及的内容可能会较多, 所以听
(四) 保持良好的心态
考试就是在考验毅力和信心,所以心态是很关键的。 要放松心情(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乐观、自信。
(五) 学会记忆:
经济师的考试本身难度不大, 基本都是教材上的原话, 关键是知识点很多,内容较杂,很难记忆。所以大家应该 学会记忆。 1、 注意集中记忆时只要聚精会神、专心致志,排除杂 念和外界干扰,大脑皮层就会留下深刻的记忆
痕迹而不容易遗忘。如果精神涣散,一心二用,就会 大大降低记忆效率。
2、 理解记忆,理解是记忆的基础。只有理解的东西才 能记得牢记得久。仅靠死记硬背,则不容易记得住。对于 重要的学习内容,如能做到理解和背诵相结合,记忆效果 会更好。
3、 过度学习即对学习材料在记住的基础上, 多记几遍, 达到熟记、牢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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