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并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混凝土生产任务单,结合本单位原材料实际情况进行。按试配结果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有抗渗、抗冻、抗折及其它性能要求,须做相应的试验。
生产配合比应根据试验确定的配合比,参照原材料的变化情况,由试验随时调整。
试验室根据生产试块的试压结果,定期进行数理统计,做为调整配合比和考核质量控制水平的依据。
每项新配合比使用前,应通过开盘鉴定,验证原材料质量及和易性。同时留取强度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当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原材料变化时,应立即调整配合比至达到合同要求。
开盘鉴定的组织工作,应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检、试验等部门参加,达到技术要求后共同签认。
3、搅拌、运输、泵送过程的质量管理
开盘前,应根据当日生产配合比和任务单,检查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
搅拌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按规定顺序投料。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 ±2% 粗细骨料 ±3% 水 ±2% 外加剂溶液 ±2% 掺合料 ±3% 掺入外加剂或掺合料时,搅拌时间应延长20~45s。外加剂的配制和投放工作应指定人员负责。
应随时观察搅拌设备的工作状况和坍落度的变化情况,坍落度应满足浇筑地点的要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反映,严禁任意更改配合比。
配合比的调整,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并做调整记录。试验人员每班抽测砂石含水率应不少于一次,含水率变化影响混凝土配合比时,应随时调整配合比。
试块制作由专人负责。标养试块的制作组数:同一配合比、每台班、每100盘,不超过100m3的混凝土应不少于一组,有抗渗、抗冻、抗折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还应做相应的性能试验,其试验结果作为考核混凝土出厂质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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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运输车装运混凝土时,筒体内不得有积水。
搅拌、运输的混凝土应按需要供应,保持混凝土工程连续浇筑。运输车自装料完毕的延续时间不超过90min。
掺用外加剂的混凝土,其运输延续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泵送前应检查场地条件,泵车进料应设格网,防止大粒径石子或其他异物进入泵管。
混凝土在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混凝土季节性生产时应有加热保温或隔热降温措施,搅拌时间应酌情调整,搅拌机出口温度和入模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运输和泵送过程中,筒体和泵管也应有相应措施。
技术负责人应每台班抽检每一配合比的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并应跟踪抽查原材料、搅拌、运输和泵送质量,核查施工现场的有关技术条件。
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中第四章执行,并按其附录三的规定,评定生产的质量水平。
4、设备的质量管理
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操作规程和技术岗位责任制。 生产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维修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执行公司的设备管理条理和有关规定。
所有计量设备应由计量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精度须符合国家标准。 必须保持控制室仪表及各传感件的清洁,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凡接触原材料及混凝土的机械部位,严禁油料滴、渗、漏。
搅拌运输车的叶片磨损情况,应定期通过混凝土的匀质性进行检查。 搅拌运输车工作完毕后应将所有接触混凝土的机械设备彻底清洗干净。 搅拌机、运输车、泵车、铲车等应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 5、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按生产情况分别建立档案。生产、技术、经济等有关资料应实行集中归档和统一管理。
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资料、试验检测数据均应建立台帐,必须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档案应以各业务部门的管理台帐、技术资料为基础,并应按合同或单位工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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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整理,及时归档。
材料管理制度
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定点选购。在订货和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不能使用。
材料员负责按计划收料,对每批材料的进场要严格把关,车车监督,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决不能进仓,对每仓收方时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验收
对水泥、外加剂、砂、石等应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材料的使用跟踪台帐,确保各种材料的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
对水泥、粉煤灰等罐装物料严格按品种进仓,严防装错罐。
原材料由物设科负责采购进场,搅拌站负责验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对节、超分析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奖、罚。
水泥、粉煤灰及外加剂进场,要验明出厂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取样、复试,在储存过程中不得受潮。
砂子和碎石要逐车目测验收,并按规定随机取样试验。 各类材料要分类堆放,设置标识牌表明该材料状态。
计量管理制度
保证混凝土搅拌系统称量装置符合要求,使其误差都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确保混凝土产品的质量。
1、使用与维护
称量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并做好定期检修、校验工作。 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称量装置进行检查并进行零点校核;发现称量装置状态不明时,应立即追查、标明校准状态。
称量装置必须按照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不得进行超过装置上限的称量。每次使用时,应登记使用日期、时间、设备状态及使用人姓名。
称量装置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确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定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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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使用期限或准确度达不到要求的称量装置应按时报废,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称量装置的校准
称量装置由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未经校准或校准不合格的称量装置禁止使用。
称量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校准: a新购的称量装置; b经过修理的称量装置; c搬运、迁移后的称量装置;
d对称量装置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产生怀疑; e称量装置使用时间超过校准有效期限。
称量装置的校准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检定规程所规定的周期进行。 称量装置经校准后,应在器具的显著部位粘贴状态标识,注明校准日期、校准结果、有效期限、检定单位和负责人。
3、称量装置的档案
搅拌站应建立称量装置台帐、周期校准记录和称量装置的档案;为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档案随称量装置保存。
称量装置档案应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开箱记录、使用记录和检定证书。
委托检验制度
按计划提前一周备好拌和原材料,并委托实验室抽样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并做好材料标识。
需方应至少提前7天向搅拌站提供砼申请单,搅拌站负责委托实验室进行砼配合比设计,出具砼设计配合比通知单。
生产前,在料场抽取代表性粗、细骨料做含水率试验,根据设计配合比,参照原材料的变化情况,计算出生产配合比,并委托实验室检验认可。
根据规范要求对砼抽样,制作试块,然后委托实验室进行统一编号、标养及试验检测,出具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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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取样工作应按要求在相关单位见证下进行,并办理见证取样手续后向实验室进行委托。
各项委托的代表数量应符合现场材料的实际进场情况,并按照规范规定进行。 各项委托资料必须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签章齐全,注意编号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资料管理制度
设专人负责搅拌记录的整理,应以负责、科学和公正的态度,准确、及时的认真作好记录。
认真做好各项技术检验和试验资料、搅拌资料的整理,健全技术检验所需的规程、标准,做好搅拌资料和试验资料的归档。
整理各种记录、台帐、检验报告,各项资料整理规范准确。记录好购货单位的工程名称。
认真做好各种材料的使用跟踪台帐。 定期及时向资料室移交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搅拌站应保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合理。
搅拌站水源、电源、设备及线路严禁随意更动,并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搅拌站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态完好。
砼泵车、砼罐车、装载机应按照规定位置停放整齐,并保持车身清洁干净。 各材料应分规格、分种类、分型号、分品种、分开码放整齐,标识清晰,并保持场地清洁干净。
砂、石料堆放平整、标识清晰,站内每天保持清洁,定期洒水。 砂、石料仓用空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干净,以便及时进料上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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