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 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8.5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4.8.6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应大于0.5%,充液量应正确。
4.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
主控项目
4.9.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4.9.2 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4.9.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9.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一般项目
4.9.5 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4.9.6 随行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4.9.7 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9.8 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4.10 电气装置
主控项目
4.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4.10.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一般项目
4.10.3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l 轿厢照明和通风; 2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 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 井道照明;
6 / 21
5 报警装置。
4.10.4 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4.10.5 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4.10.6 接地支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
4.10.7 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中的要求。
4.11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4.11.1 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 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 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 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 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 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 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 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 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 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 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 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3) 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4) 当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补偿绳轮防跳开关; 5) 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6) 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7) 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8) 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7 / 21
4.11.2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 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11.3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 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4.11.4 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2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一般项目
4.11.5 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4.11.6 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4.11.7 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5dB(A)。
2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4.11.8 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 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3 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4.11.9 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4.11.10 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2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 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5 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5.1 设备进场验收
8 / 21
主控项目
5.1.1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 土建布置图; 2 产品出厂合格证;
3 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及缓冲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一般项目
5.1.2 随机文件还应包括下列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4 液压系统原理图。
5.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5.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5.2 土建交接检验
5.2.1 土建交接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
5.3 液 压 系 统
主控项目
5.3.1 液压泵站及液压顶升机构的安装必须按土建布置图进行。顶升机构必须安装牢固,缸体垂直度严禁大于0.4‰。
一般项目
5.3.2 液压管路应可靠联接,且无渗漏现象。 5.3.3 液压泵站油位显示应清晰、准确。
5.3.4 显示系统工作压力的压力表应清晰、准确。
5.4 导 轨
5.4.1 导轨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的规定。
5.5门 系 统
5.5.1 门系统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5节的规定。
5.6 轿 厢
5.6.1 轿厢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 5.7 平 衡 重
5.7.1 如果有平衡重,应符合本规范第4.7节的规定。
5.8 安全部件
5.8.1 如果有限速器、安全钳或缓冲器,应符合本规范第4.8节的有关规定。
9 / 21
5.9悬挂装置、随行电缆
主控项目
5.9.1 如果有绳头组合,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9.1条的规定。 5.9.2 如果有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5.9.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对具有两个或多个液压顶升机构的液压电梯,每一组悬挂钢丝绳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5.9.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一般项目
5.9.5 如果有钢丝绳或链条,每根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5.9.6 随行电缆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5.10 电气装置
5.10.1 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10节的规定。
5.11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5.11.1 液压电梯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 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 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 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且各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 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 上极限开关
上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它必须在柱塞接触到其缓冲制停装置之前动作,且柱塞处于缓冲制停区时保持动作状态。 6) 机房、滑轮间(如果有)、轿顶、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7) 液压油温升保护装置
当液压油达到产品设计温度时,温升保护装置必须动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 8) 移动轿厢的装置
10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