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厂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职工发扬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厂务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集体智慧,全面推进**厂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是指职工或团队针对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第三条 合理化建议活动以加强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为重点,要围绕增储上产、开源节流、合规管理、企业文化、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进步性建议:指提议或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本系统原有事物,通过质比和量比,有所改进、提高和完善。
可行性建议:指提议或方案、措施在实践中是可操作、可实施的。
经济性建议:是指提议或方案、措施实施后能够创造或者带来一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四条 合理化建议活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基层单位成立职工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日常管理。合理化建议要求既提出建议,又提供方案、措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总体评审、鉴定、奖励等工作。
组 长:唐伏平、刘卫东
副组长:曲炳楠、王宁、王勇、谢建勇、梁福军、阿迪力.阿布都外力、黄大勇、黄向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曲炳楠 副主任:张东
成员:厂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党群工作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计划科、生产技术科、工程作业科、生产运行科、质量安全环保科、技术监督站。
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审核、统计基层单位上报的合理化建议。 2. 负责合理化建议方案、措施的综合评审,汇同相关部 门进行专业确认。
3. 负责组织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议。 4.负责反馈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效果。
第三章 执行程序与标准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管理程序
1.职工本人或班组提交建议表,由车间上报;职工合理化建议可以由一人或两人联名提出,也可以由车间、班组等
集体名义提出,需要填写合理化建议征集表。
2.本单位工会提交单位讨论审核后上报厂工会。 3.厂工会备案后,组织相关科室论证,立项后跟踪实施情况,并建立台帐。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
1.每项被采纳的建议实施后,有实施部门写出评价报告,提交厂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并提出对建议人奖励的建议。
2.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准东**厂将于每年度12月进行评审,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奖励金由厂工会统一支付。获奖情况将以文件形式公布下发,并反馈给建议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不得与内容一致的科技成果、QC成果、劳动竞赛优秀项目重复奖励。
3.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第八条 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主管领导是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各级工会要参与和推动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深入开展。
第九条 本办法依据《准东**厂政工管理考核细则》实施支持考核管理,列行年度绩效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厂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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