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测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职[2015]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3.02 【实施日期】2015.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教职【2015】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6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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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6年起实施,初次测试对象为2014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科目设置和测试方式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三部分。测试方法包括笔试、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
(一)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课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科目采取笔试形式,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群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基础课程,根据需要列入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范围。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本技能。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途径有:与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相结合,认定相应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鉴定成绩;与技能大赛相结合,按技能大赛的级别及成绩评定等级;通过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技能测试。 三、具体时间安排
学业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第3周。测试时间一般 2 / 3
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每年11月份的第2周周六、周日开始进行。
(一)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考试时间为90分钟,数学、英语、德育测试时间为75分钟,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依据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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