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与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奖勤罚懒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将招聘计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
(1)计划内招聘须由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人力资源办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三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办公室人力资源办。
(2)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总经理办公室主持进行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
办公室人力资源办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办公室人力资源办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道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四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五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办公室人力资源办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六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办公室人力资源办组成招聘小组,有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办公室人力资源办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八条 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 (4)领储物柜锁匙;
(5)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6)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十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一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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