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福利院工作的自我鉴定
福利院工作的自我鉴定1
为进一步做好全院的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年度鉴定评比方案如下: 一、目的
经过鉴定、评比,鉴定经验,找出差距,评出团结和干劲,着力在全院职工中构成合力,营造平常人、平常心,干事创业做平常人,为孤残儿童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和团队氛围,为完成下年度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鉴定方法和程序
1、评比前召开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进行鉴定评比工作动员。
2、由各部门对照年初职责目标进行对照检查,上报本年度工作鉴定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年度评先工作。 3、对照评比条件,各部门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进行评先鉴定,并将评比结果经内部公示后,上交院办公室,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院领导研究确定。
4、根据评比标准及确定比例评出本年度的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和先进部室、先进班组。(本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可不受名额限制,由支部研究后另行确定)
5、择机召开全院职工大会,进行年终鉴定表彰。 三、评比标准
1、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爱院、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全年无差错,服务水平技能好; (3)来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人员。 (4)优先参评条件:
A、全年出满勤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研究;
B、全年无违犯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消防安全,并进取参加创立活动者,优先研究;
C、全年在各类报纸、杂志、电视台等媒体发表刊登*者优先; D、分管工作在上年度基础上有突破、有创新者(以量化指标为准)优先;
E、进取参加社工、医疗、护理、康复、教师或其它各类专业考试,并获国家承认证书者,优先参与本年度评先; F、参加社区共建、农村帮扶工作者,并进取为共建单位引进资金、供给物品支持,得到上级领导和共建单位认可的,可优先研究;
G、凡代表儿童福利院在外工作者,全年无差错,并未有损我院声誉言行的,其工作得到现服务单位认可的,也可参与我院本年度的评先;
I、在年度工作中,以服务孩子为主体的过程中,有创新、有思路、品德优秀,有专业证书并优质服务孩子者优先。 (5)不具备评先的条件:
A、全年事假天数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者; B、全年病假天数累计超过25天(含25天)者;
C、全年各类假期累计(含产假、公休假、婚假、丧假、病假、事假)超90天(含90天)者; D、来院工作未满1年者;
E、如在服务时间内,出现烫伤、烧伤、慢怠或甚至打骂孩子、对孩子不尽心、不尽力、不尽职、不尽责、不规范、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