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供电电源
除非有关标准另行规定,系统供电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交流供电电源:
1)电压:380V/220V,误差应不大于±5%; 2)频率:50Hz,其误差应不大于±0.5Hz; 3)谐波失真系数:应不大于±5%。 b)直流供电电源:
电压:误差应不大于±5%; 4.5 监控项目 4.5.1 监控项目的分类
对于储罐区(储罐)、库区(库)、生产场所三类重大危险源,因监控对象不同,所需要的安全监控预警参数有所不同。主要可分为: a)储罐以及生产装置内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阀位等可能直接引发安全事故的关键工艺参数;
b)当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为气态、液态或气液两相时,应监测现场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
c)气温、湿度、风速、风向等环境参数; d)音视频信号和人员出入情况; e)明火和烟气;
f)避雷针、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以及供电状况。 4.5.2 储罐区(储罐)
罐区监测预警项目主要根据储罐的结构和材料、储存介质特性以及罐区环境条件等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包括罐内介质的液位、温度、压力,罐区内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环境参数以及音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5.3 库区(库)
库区(库)监测预警项目主要根据储存介质特性、包装物和容器的结构形式和环境条件等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包括库区室内的温度、湿度、烟气以及室内外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音视频信号以及人员出入情况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5.4 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监测预警项目主要根据物料特性、工艺条件、生产设备及其布置条件等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包括温度、压力、液位、阀位、流量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和音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6 系统设计要求 4.6.1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监测器、隔离变送器、摄像机、二次仪表、现场监控器、执行机构(包括报警器等)、视频处理设备、监控计算机、传输接口、电源、线缆、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其他必要设备等和软件组成。
其中,监控中心硬件一般包括传输接口、监控计算机、显示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大容量储存设备、UPS电源、打印机、空调等其
他配套设备等。现场设备包括传感器、隔离变送设备、摄像机、二次仪表、现场监控器、执行机构等。 4.6.2 硬件
4.6.2.1 所用设备应采用主流技术和通用产品,保证系统满足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开放性和实时性的要求,并具有实用性和灵活性。
4.6.2.2 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标定、检修和维护困难的场所,宜采用高SIL等级的安全监控设备,并根据功能安全相关标准建立安全相关系统。
4.6.2.3 传感器及仪表选型可参考HG/T 20507和SH 3005的规定,主要考虑测量精度、稳定性与可靠性、防爆和防腐、安装、维护及检修、环境要求和经济性等因素。传感器的指示值漂移在15 d~90 d 之内不得超过其规定的误差值。
4.6.2.4 传感器和仪表的安装可参考HG/T 21581和SH/T 3104的规定。应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符合安全和可靠性要求。 4.6.2.5 由外部本安电源供电的设备应能在9 V~24 V范围内正常工作。
4.6.2.6 有关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现场监控设备选择、安装和布置的具体规定参照 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及相关标准。 4.6.3 软件
4.6.3.1 操作系统、数据库和编程语言等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应选择通用、开放、可靠、成熟、界面友好、易维护和易操作的主流产品。监控程序、控制算法、逻辑控制和通信等应用软件应经过功能测试,稳定可靠并带有详细的汉字使用帮助和操作指南。 4.6.3.2 系统软件开发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软件设计应采用多任务操作系统; b) 软件开发应符合国标GB/T 8566; c) 软件文档编制应符合国标GB/T 8567; d) 软件质量保证应符合国标GB/T 12504。 4.7 功能设计 4.7.1 数据采集
4.7.1.1 系统应具有温度、压力、液位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模拟量,以及液位高低报警等开关量的采集功能。 4.7.1.2 数据采集时间的间隔应可调。 4.7.1.3 系统应具有巡检功能。 4.7.2 显示
4.7.2.1 系统应具有模拟动画显示功能,在界面中依据系统实际情况显示各测点的参数及各设备的运行状态。
4.7.2.2 系统应具有监控设备和监控对象平面布置图显示功能。图形包括生产储运装置总平面图、各分系统的系统图和任一分系统内某一部分或设备的局部图以及用户要求的任何其它图形。
4.7.2.3 系统应具有监控参数列表显示功能,同一参数各量值应统一采用标准计算单位,包括模拟量、模拟量累计值和开关量等。 4.7.2.4 系统应具有监控参数图形显示功能:
a)系统应具有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曲线为点绘图,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多线图 的方式在同一坐标上使用不同颜色同时显示多个变量,或同一变量的最大、最小、平均值等曲 线; b)系统应具有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
4.7.2.5 系统应能在同一时间坐标上同时显示模拟量和开关量及其变化情况等。
4.7.2.6 系统宜具有视频图像显示功能,视频监控画面可以动态配置,可选择全屏、4分屏及16分屏等多种方式,支持图像窗口拖放,可远程进行云台及镜头控制。
4.7.2.7 系统应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除了报警汇总列表显示外,在界面上应有一个专门的报警区或弹出式界面,用来指示最新的、最高优先级的或其他设定条件的未经确认的系统报警。
4.7.2.8 系统应支持各类统计和查询结果的列表和图形化显示功能,具体显示项目根据实际设定。 4.7.3 存储
系统应具有监控数据的存储功能:
a)将数据加工处理后以数据文件形式存贮在现场或监控中心的外存贮器内并保留一定的时间, 包括监控参数、报警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