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7家单位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
定处理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科[2018]5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8.02.13 【实施日期】2018.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7家单位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
(农办科〔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格依法监管,持续强化研发试验、南繁基地监管,农业部派出督导组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专项督导。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相关活动。同时,也发现少数研发试验单位、南繁试验单位存在开展中间试验未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的问题。我部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已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 2
一、关于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转基因玉米中间试验未报告问题。黑龙江省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试验基地开展8项转基因玉米中间试验,共计7.2亩,尽管试验基地具备安全控制措施和控制条件,但未按照法规要求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黑龙江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终止试验、销毁材料。现决定暂停该公司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间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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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7家单位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7家单位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办科[2018]5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8.02.13【实施日期】2018.0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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