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牢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机电科安全管理目标
责 任 书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促进机电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井上机电队安全工作的总目标是: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保证供电安全和机电设备完好,确保机电系统无事故。
1、保证生产生活用电,供电线路要合理,设备维修及时保证质量达到要求,停电需发电时,要及时发电,不耽误安全生产,做到用电不浪费。
2、保证井上机电设备都达到90·5·1·0标准。
3、井上机电设备要完好,井上电缆要悬挂整齐,设备管理责任到人。
4、定期对井上主要设备进行检查,组织每旬进行机电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组织编制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年末或春节设备检修计划,对井上主要设备如:通风机、提升机、供电装置、压力容器等的安装、大中修等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6、组织落实每年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 7、严格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做到全年机电设备无事故,确保矿井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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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惩办法
1、井上机电队对35kv变电站、6kv变电所、绞车房、风机房、空压机房、矿灯房及地面线路的触电、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及检查维修发生的事故等负主要责任。
2、在上级部门及机电科组织的各项检查中,查出井上机电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队组责任人300元。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扣除安全奖金外,按责任分别处罚队组责任人1000-20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按责任分别处罚队组责任人200-300元,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队组负责人100元。
4、在上级部门及机电科的安全检查中,只要有涉及到井上机电队问题的处罚队组负责人50元。
5、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奖励井上机电队 元,发生死亡事故的不再进行任何奖励。奖励款的分配原则是队长不得低于 %。
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机电科负责人与井上机电队长进行签订,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机电科科长(签字): (甲方) 井上机电队长(签字): (乙方)
二〇一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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