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泰政办发[2018]50号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13 【实施日期】2018.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8〕5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7〕1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苏政发〔2018〕3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工作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 1 / 2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群众
为主体、需求为导向、改革为动力的建设思路,加快构建标准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畅通服务渠道,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办理,切实提高基层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标准。积极推行清单梳理、办事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标准化,加大各项标准落实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流程,切实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 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业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利用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促进各层级、各部门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开放,实现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为基层减负增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面梳理公开基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理指南,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站点);整合各类网上办事和服务信息,建成一体化基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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