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试用期及转正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提高招聘效果,满足集团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的试用期及转正工作。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试用期及转正手续办理。
3.2试用期及转正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考核、考评工作。 4试用期 4.1试用期限
4.1.1管理、技术及其他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特别优秀者可提前转正; 4.2试用期考核
用人部位在新员工报到时,用人部门主管拟定新员工明确的试用考核目标、内容及事项,并由用人部门主管进行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
5转正 5.1转正标准
5.1.1新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由行政人事部向转正员工发放《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
5.1.2用人部门出具考核意见,行政人事部按招聘录用审批权限报批,应聘员工在试用期内绩效表现优异者,由用人部门领导向行政人事部建议,可提前转正。
1 / 2
5.1.3试用期当月考核结果在98分以上,并且绩效突出有卓越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提前不得超过2个月。
5.1.4试用期间连续二次以上考核结果为95分以上,绩效突出有卓越贡献者可提前1个月转正。
5.1.5试用期间考核结果为95分以上,按期转正。
5.1.6试用期间有一个月考核结果为95分以下者主管领导与其谈话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5.1.7新员工培训不合格或考核结果为90分以下者,予以辞退。 5.2转正程序
5.2.1员工试用期满,由员工提交试用期述职报告和转正申请。根据员工试用期表现及实际胜任能力,经所在部门领导给出意见、行政人事部落实面谈后,上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5.2.2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转正申请,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5.2.3经过转正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下发转正通知单,并与员工本人谈话。转正薪资按薪酬制度确定。
5.2.4考核结果需要辞退的由行政人事部或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进行沟通,确定是否辞退,由行政人事部告知并与员工本人谈话。
5.2.5其他特殊情况的试用期及转正考核等,经总经理(总裁)特批,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6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