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讲明:讲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1 条款号 1.1.2.2 信息或数据 地 址: 邮政编码: 2 3 1.1.2.6 1.1.4.5 地 址: 邮政编码: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运算 2年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4 1.6.3 5 3.1.1 (6)按照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0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0% 6 5.2.4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有关规定如下:无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有关规定如下:无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14天 承包人将施工操纵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14天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 %签约合同价 删除本款 删除本款 删除本款 9 10 11 12 13 11.5 11.5 11.6 11.6 15.2.2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16.1.2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14 16.1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纳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续上表
序号 15 16 17 18 19 20 条款号 17.2.1 17.2.1 17.3.2 开工预付款金额:0%签约合同价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要紧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0%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 信息或数据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50万元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 ‰/天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 % 质量保证金限额:10%合同价格(含3%的环境爱护费、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1%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待,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待的金额。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有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有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份 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无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无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运算5年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由施工单位自费办理,费用含在报价中。 保险范畴:工程量清单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税金、监理费)、200章、300章、400章、600章的合计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由施工单位自费办理,费用含在报价中。 21 17.4.1 22 23 24 17.5.1 17.6.1 18.2 25 18.5.1 26 18.6.1 27 19.7 28 20.1 29 20.4.2 30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如采纳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宁夏仲裁委员会
合同附件格式
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同意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大中桥 座,计长 m;涵洞 道,计长 m以及公路设施和其他附属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咨询题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等);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本,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6)通用合同条款(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7)技术规范(项目专用本,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8)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9)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讲明、投标报价讲明、其它讲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工程建设期间,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对合同内容作出的变更的正式函件、图纸,及对技术规范作出修正和补充的正式函件、图纸;
(13)在本项目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讲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的估量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运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6.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以上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刻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即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