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体美[2006]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4.07 【实施日期】2006.04.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和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
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6]10号)
各区县教委:
为加强对北京金鹏科技团的管理,更好地指导金鹏科技团开展工作,现将《北京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金鹏科技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 北京金鹏科技团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略) 3. 北京金鹏科技团专家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略) 1 / 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北京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金鹏科技团是北京市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的组织,在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是向国内外展示首都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及成果的重要窗口。
第二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和加强对北京金鹏科技团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4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24年)》及市教委《关于重新评选认定北京金鹏科技团的通知》(京教体美[2005]27号)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北京金鹏科技团在市教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设领导小组、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及若干分团。 2 / 3
第四条 领导小组由市教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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