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为规范我局工地试验室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公路及水运、市政、房建等行业和各省公路工地试验室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逐步推进我局试验检测行业的标准化,根据国家、行业对试验室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化指导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的建设。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局各在建项目的试验室建设。建设单位有专用指导意见的以专用指导意见为主,但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本意见。
第三条 项目部在筹建试验室时应进行规划并及时报公司检测中心,公司检测中心应对工地试验室规划进行确认、过程中进行监督、建成时进行验收。
第二章 试验室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试验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试验室选址时须
结合安全、环水保及过程质量管理等因素。试验室可选建在项目部或混凝土搅拌站内,铁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可单独选址。路面项目专项试验室可选建在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内。
第五条 基本原则 1 .分区原则
试验室的功能室应根据试验检测参数进行设置,工作区和生活区须分开。工作区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各功能室应独立设置。
2 .布局原则
功能室应按照试验检测流程和工作相关性合理布局,保证样品流转顺畅、操作方便,对造成相互干扰和影响的功能室进行隔离设置。如混凝土室、力学室和标准养护室,样品室、办公室和资料室等宜相邻布置。
3 .经济适用原则
试验室建设应务求实效,不盲目过分加大投入、片面追求表面效应。
4 .安全及环水保
试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应做到安全可靠,大功率用电设备应一机一闸一漏且接地;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品应独立存放且专人保管;化学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处理。各种安全、环水保应醒目标识。
第六条 铁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和公路项目试验室应配备试验
检测用专车。对于其他试验室,项目部应确保检测用车的及时性。
第三章 试验室整体布局
第七条 铁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及公路项目试验室
1 .铁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平面布置图见图3.1。公路项目试验室平面布置图见图3.2。
2 .集料室、耐久性室、化学室、土工室、现场仪器室、胶材室、样品室和资料室面积不宜小于2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混凝土室和力学室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
3 .集料室、混凝土室、标准养护室和力学室须按图3.1和图3.2连续布置,其余功能室的位置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4. 对于寒冷地区,试验室须采取集中供暖确保室内温度满足规范和工作要求,走廊应进行封闭。
5 .试验室宜按“独门独院”设计,条件不满足时也可“一”字排开或其他形式。
第八条 梁板厂试验室参照铁路中心试验室进行增减处理。 第九条 铁路项目试验分室和其他项目试验室
1 .铁路项目试验分室和其他项目试验室平面布置图见图3.3。
2. 集料室、土工室、水泥室、力学室、混凝土室和样品室面积不宜小于2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不宜小于40平方米(容量必须经过核算)。
3. 集料室、混凝土室、标准养护室和力学室须按图3.3连续布
置,其余功能室的位置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4. 对于寒冷地区,试验室须采取集中供暖确保室内温度满足规范和工作要求,走廊应进行封闭。
5 .试验室可根据驻地情况“一”字或“L”型排开。 图3.3 铁路项目试验分室和其他项目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图3.1铁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注:本图是以3.6*6.06m的活动板房标准块来设计的,如租赁房屋或活动板房标准块尺寸不一可参照本图执行。(下同)图3.2 公路项目试验室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