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出租合同范本(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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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市 小区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 元/月。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押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保管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如果出现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车位,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在租赁期内,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十、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提前退租车位,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十一、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退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乙方退租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二、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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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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