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菏政办发[2004]136号 【发布部门】菏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2.15 【实施日期】2004.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4〕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在领导决策中的服务功能,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水平,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办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在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对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 1 / 3
要性,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
设和加快发展这个中心搜集和提报信息,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宏观性、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信息服务,努力提高政务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切实发挥好政务信息的决策辅助和工作指导作用。 二、整合资源,集中报送,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效率
目前,我市政府系统信息渠道不畅、报送混乱的问题相当突出。一方面,简报、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乱报乱送现象普遍;另一方面,很多重要信息无法通过正式渠道及时、准确地提供给政府领导。整合信息资源、统一报送渠道势在必行。
(一)建立统一的信息报送制度。今后,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政务信息不得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要统一报送到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由信息科及时审编,并根据信息重要和紧急程度确定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
(二)明确《政务信息》的主要版式。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政务信息》分为上报、普发、内参和要情快报四种版式。
上报版,专报省政府。主要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做法,对上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建议,各类突发事件等。普发版,面向各县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重点乡镇。主要反映:国民经济发展运行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思路、进展和成效,重大社会经济动态和重要社情民意。设有[重要信息]、[县区信息]、[部门信息]、[重点乡镇信息]和[市外信息]等栏目。
内参版,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要反映:中央、省、市重要工作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自身解决不了的困难和问题,基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同时也刊发市领导的新观点、新思路,专家学者对我市的建议和见解,外省外市破难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等。设有[领导专论]、[专家建议]、[问题反映]、[他山之石]等栏目。 2 / 3
要情快报版,每天一期,专报市级领导。主要反映: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当天的政
务动态。设有[紧急信息]、[领导活动]、[重要批示]、[重要来宾]、[部门动态]、[县区动态]、[项目动态]、[信访动态]、[热线焦点]等栏目。当日编印,次日8:00呈报市级领导。
(三)努力提高信息采编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搜集提报信息,努力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一要坚持一事一报。二要做到主题明确,标题醒目,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字数控制在500以内,详细材料如有必要也可一同报送,但要控制在1000字左右。三要规范格式。做到标题、正文、单位、作者、联系电话、签发人、报送日期等要素齐全,并在主题栏和正文落款位置注明;电子邮件要求中文显示,如“发件人”栏显示单位名称,“主题”栏显示准确的信息标题;修改稿或特别约稿须在标题栏特别说明;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信息应注明来源。 (四)优化信息报送方式和程序。信息报送渠道以政务专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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