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火分隔不到位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及方法
检查标准:
1.防火隔墙:防火隔墙上不得随意开设洞口,有管道穿越的区域应封堵到位,不应有孔洞、缝隙。 2.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3.防火卷帘:应通过手动、自动的方式测试防火卷帘是否按原设计的逻辑关系动作。
3.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5.防火窗:其外观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的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窗扇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
检查方法:
对建筑内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进行逐个排查,对照标准查看损坏情况。可通过吊顶检修口查看防火隔墙分隔情况。
2.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检查标准:
1.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用具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2.防火门标识应醒目,开启方向上无影响开启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使用插销、门吸等物件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检查方法:
逐个检查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对照标准查看防火门情况。
1.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及方法
检查标准:
1.建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净宽等应与原设计一致; 2.建筑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严禁被封闭、堵塞和占用;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检查方法:
1.查看建筑各层平面图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及净宽; 2.实地查看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安全出口的现状。
检查标准: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检查方法:
实地查看场所门窗现状。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及方法
检查标准:
1. 人员密集场所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1.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2.厂房、仓库等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 厂房、仓库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及时清理。
3. 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检查方法:
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检查标准:
1.厂房等场所的附属仓库应与设计时一致,并应确保该附属库房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不得擅自将非设计时的附属库房作为库房使用,违规大量堆放物品。
2.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层数应为1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检查方法:
1.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2.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检查标准:
厂房内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时,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检查方法:
核对生产所需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1昼夜需求量,实地查看中间仓库内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
检查标准及方法
检查标准:
1.火灾探测器周围1.5m内无送风口等妨碍探测器及时报警的障碍物。 2.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烟气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火灾探测器
检查方法:
1.核对火灾探测器点位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2.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采用发烟装置(可采用烟枪、蚊香或香烟来模拟烟雾)向感烟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检查标准:
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检查方法:
1.核对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点位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2.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查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检查标准:
火灾报警控制器各元件应能正常显示,故障、屏蔽点位应能说明理由并存档备案,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火灾报警控制器
检查方法:
检查声、光、显示器元件和时钟是否显示正常,打印机是否处于开启状态;关闭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能否启动供电;检查是否存在屏蔽、故障、监管、反馈等信号,反馈和监管信号要逐一说明原因。
检查标准:
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应设置在“自动”档。
检查方法:
检查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设置状态,如不在自动档,应立即旋至自动挡,并张贴明显标识。
检查标准:
自动喷水灭消防水泵接到火警确认信号应立即启泵并正常工作。
火系统
检查方法:
1.打开湿式报警阀试水阀门,消防水泵应能自动启动。
2.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应能直接启、停消防泵。
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检查标准:
防火卷帘应完好,接到下降信号后,应能正常启动降落;电动故障时,应能依靠自重或手动下降。
防火卷帘
检查方法:
检查导轨内是否有妨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手动机构是否有效;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别注意其折叠部位是否存在开线等不完整情形。 检查标准:
机械防烟系接到火灾确认信号能正常启动。
统
检查方法: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累计两个报警信号触发送风口和送风机启动。 检查标准:
机械排烟系接到火灾确认信号能正常启动。
统
检查方法:
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触发排烟口、排烟窗和排烟阀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检查标准: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阀门应悬挂“常开”、“常关”等标识标牌,并按悬挂要求将阀门置于“常开”、“常关”状态。 检查方法:
1.日常巡查,检查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阀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应能反映系统工作压力,并传输信号自报警主机。
3.连接消火栓出水口、水带和水枪,打开消火栓出水口阀门,应能正常动作且出水压力符合要求。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及方法
检查标准: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和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人员居住场所无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电动
不应在户内充电及将拆卸后的电池带入户内充电,也不应从户内飞线向电动自行车充电。 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自行车应至专用充电区域充电,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
检查方法;
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1.加强日常巡查,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落实网格化巡查工作,对发现将电动车停放公共区域和拆
3.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
卸电池带入户内充电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派出所。
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2.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开展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与居民、员工签订电动自行车部入户充电协议。 检查标准: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与建筑其他功能部位应设置实体墙分隔,分隔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防火门。集中停放充电区
4.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域应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检查方法: 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1.检查墙体是否为不燃材料,是否完整牢固。
2.检查防火门上粘贴的标牌,是否为防火门。
3.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除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外,不应用作其他用途。如用作储藏间等。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检查标准及方法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2.对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近期重新发文明确的,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1.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 2.现场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
3.抽查值班人员是否能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应做到“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的公告,并要注明96119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排查方法、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保)。
2.查看单位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检查是否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单位应聘请取得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3.维保检测记录应真实规范有效,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
1.对于一般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检查制度,是否实行每季度至少一次防火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检查,并及时发现、处置火灾隐患。
2.对于重点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实行每月至少一次防火检查。
3.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营业期间是否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是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备注: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3. 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进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是否及时组织消除火灾隐患。 2.现场抽查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检查是否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标准及方法
1.查看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检查最近1年内是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单位应聘请取得资质的消防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1.一般单位员工必须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2.重点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培训预案演练制度。
检查标准及方法
1.检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台账,提问岗位火灾危险性。 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消防安全常识。
1.查阅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台账,灭火和应急预案制作及演练台账,是否做到每半年一次。 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对岗位防火灭火措施及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力。
备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以及行业部门开展排查时,可借鉴本检查标准及方法,同时可参考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