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期 2006/11/20 页 码 1/2 消防值班作业指导 1.0 目的:规范消防值班管理制度,将小区火灾发生率减到最低。 2.0 适用范围:保安部消防监管人员。 3.0 职责: 3.1 监控室保安员兼职消防监管工作; 3.2 保安部安防班长兼职消防班长工作; 3.3 全体保安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4.0 定义: 4.1 消防班长工作内容: 4.1.1 负责组织队员对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失效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交相关部门进行充装维修和保养; 4.1.2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演练,并由班长组织队员落实培训、演练计划; 4.1.3 负责对新队员入职前的消防培训,完毕进行考核; 作 业 程 序 4.1.4 季度对队员培训的内容进行考核,年度进行消防演习; 4.1.5 落实政府部门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规定; 4.1.6 发生火灾时,必须以最快的时间赶往现场; 4.1.7 懂得各种来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 4.1.8 年度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总结消防情况。 4.2 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4.2.1 公司全体保安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 4.2.2 队员必须懂得一般的灭火、逃生自救方法,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和灭火技能; 4.2.3 发生火灾时,必须以最快的时间赶往现场; 4.2.4 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护火灾现场实施救火; 4.2.5 在平时的消防病施检查中能发现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4.2.6 对消防班长下达的任务必须按时完成; 4.2.7 积极参与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 5.0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 5.1 消防控制中心监控室保安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天清扫一次; 5.2 消防控制中心是撑握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灭火、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值班员必须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5.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真伪情况,并填写《岗位交接班记录表》; 东莞市瑞兴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编 号 版 本
RX—HB—01—026 A 修改状态 1 作业指导 生效期 2006/11/20 页 码 2/2 消防值班作业指导 5.4 消防值班员及维修班负责对大楼消防设施巡查、保养、维修、管理; 5.5 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6 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5.7 控制中心内应配有手持灭火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 东莞市瑞兴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编 号 版 本
作 业 程 序 RX—HB—01—027 A 修改状态 1 作业指导 生效期 2006/11/20 页 码 1/1 消防器材配置作业指导 1.0 目的:规范消防器材和配置地点和数量。 2.0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保安人员。 3.0 职责: 3.1 消防班长制定消防器材配置计划; 3.2 保安队长批准计划; 3.3 保安员每日巡查消防器材。 4.0 规定: 4.1 小区各楼层必须配备消火栓,并配相应检查表; 4.2 车库按照公安消防部门规定配置; 作 业 程 序 4.3 小区出入岗亭各配4K装灭火器、65CM水带2条、水枪1支、扳手、斧各一把; 4.4 义务消防队、办公室配防火服8套、防毒烟面具20只、扳手、斧各2把、安全绳/带8套; 4.5 重点部位器材的配置: 4.5.1 物业公司配置:4只ABC干粉灭火器,放置易取明显位置; 4.5.2 会所器材配置:每层至少一个封闭式高压消火栓、水带/枪各一只,机械泡沫灭火器8只,分别放置在客房、大厅等处; 东莞市瑞兴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编 号 版 本 RX—HB—01—027 A 修改状态 1 作业指导
生效期 2006/11/20 页 码 1/1 临时动火作业指导 1.0 目的: 规范小区动火的审批、监管。 2.0 适用范围: 小区公共及私有关键区域动火作业点。 3.0 职责: 3.1 消防班长批准动火作申请; 3.2 保安员现场监管动火作业点。 4.0 规定: 4.1 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配电房、汽车库、楼层等处),必须经有关单位申请,填写《动火申请表》后,经消防班长同意方能动火。 作 业 程 序 4.2 动火前必须做到的“七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量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4.3 动火中必须做到的“四要”是: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C、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D、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4 动火后的“一清”是: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火灾,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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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HB—01—028 A 修改状态 1 作业指导 生效期 2006/11/20 页 码 1/2 消防器械报警系统操作作业指导 1.0 目的: 规定正确和操作方法,确保保安员具备基本的防火技能。 2.0 适用范围: 保安部全体人员。 3.0 职责: 3.1 消防班长负责器械和报警系统的控制指导; 3.2 保安班长负责具体的操作监管; 3.3 保安员按规定执行操作; 3.4 保安部文员负责整理器械清册,发放登记,资料存档。 4.0 操作规程: 4.1 灭火器使用方法; 4.1.1 使用手提式灭火器时,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拌松; 4.1.2 扯去铅封,拨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作 业 程 序 4.1.3 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去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4.1.4 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施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火,不留明火为止,以免复燃。 4.1.5灭火后,抬起灭火器把,即停止喷射。(注意事项:1、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4.2 水枪、水带使用规定: 4.2.1 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枪、水带; 4.2.2 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4.2.3 水带靠近消火栓端与消火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4.2.4 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 4.2.5 完毕至少二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严禁对人); 4.2.6 打开消火阀门至最大,对准火根部进行灭火; 4.3 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定: 4.3.1 先检查主机电源是否接好,信号总线接触是否良好; 4.3.2开启主机主电源,主机开始显示“久安科技”,1—5秒钟以后显示“系统运行正常”; 4.3.3 如听到短促而尖声的蜂鸣音,按下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消音按钮即可; 4.3.4 打开联动柜主机电源,各区消防泵“停止”指示灯应点亮; 4.3.5 将“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打在“手动”位置; 东莞市瑞兴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编 号 版 本
RX—HB—01—028 A 修改状态 1 作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