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季度**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4季度,**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24天优,53天良,10天轻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83.7%。
同比,达标天数比例上升1.1个百分点。
环比,达标天数比例较上季度增加22.8个百分点。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健康贴士
空气质量指数 0-50 级别 一级 优 对健康影响及建议措施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51-100 二级 良 弱影响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151-200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四级 中度污染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停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