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接地装置采用基础主钢筋环形焊接而成。
本工程各单体均设总等电位联结箱,把各进线配电箱的PE母排、公共设施的金属管道(上、下水、热力、煤气等管道)及建筑物金属结构等与总等电位联结箱作可靠电气连接。住宅各个卫生间及其它带淋浴设施的卫生间内均设局部等电位联结箱。局部等电位联结箱须用-25×4镀锌扁钢与卫生间内地面钢筋网可靠联结。
防雷击电磁脉冲:本工程各变电所电源进线处设一级防雷击电磁脉冲浪涌保护装置,各住宅楼电源进线处设二级防雷击电磁脉冲浪涌保护装置。弱电系统电源设三级防雷击电磁脉冲浪涌保护装置。
8.消防电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控中心设于1#楼保安监控中心。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商业、地下停车库按火灾报警设计规范要求设置感烟(温)探测器、事故广播,手动报警按钮,重要机房如消控中心,变配电所,电梯机房,消防泵房等场所设消防电话。
灭火联动控制系统:各单体每层消火栓内设消防控制按钮,就近控制消防泵启动。地下汽车库设喷洒灭火系统,联动控制喷淋泵启动。自动报警系统动作后,联动开启相关层防、排烟风口,启动相应的防排烟风机。火灾确认后,切断非消防电源,保证消防设施用电,电梯迫降首层,开启事故广播及点亮主要出入口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诱导灯。与市“119”火警联通,及时报警及组织灭火。
9.弱电系统
电话通信:住宅电话按2门/户考虑,小区系统容量按2000对考虑。在室外分片设电话配线箱,通讯电缆由小区电话交接机房引入。户内支线采用五类非屏蔽双绞线、干线采用电缆。室外通信电缆采用排管埋地敷设。网通、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移动通讯等其他所有数据、通讯线缆均可与中国电信管线同路径、分管孔敷设(有线电视线缆也同路分管孔敷设)。室内采用双孔信息插座,以满足用户多媒体及数据通信的需求,逐步实现住宅智能化,采用结构化综合布线。
有线电视系统:住宅每户设 个电视插口,共计约 个,小区地下车库内设置有线电视机房。
保安监控系统:可视对讲防护门系统、防盗报警(含小区周界安防及住户门窗破坏非法闯入报警)、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生理意外紧急呼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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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梯: 台,功率 。 二、“ ”的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保修期限
物业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执行。
1.电梯:24个月
2.建筑主体: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 3.供电系统:24个月 4.供水系统:24个月 5.监控系统:24个月 6.消防系统:24个月 7.绿化:24个月 8.配套市政:24个月
保修期时间计算:自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安装设备进行外观、调试、运行等方面的检测,在取得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认同签章之日起即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相关质量保证金须经物业公司认可签字后予以结算。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 (三)公共绿地、景观(含水系)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五)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七)物业装饰、装修中有关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九)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十)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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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商业网点的管理; (十二)社区文化活动;
(十三)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四、物业管理资金来源和物业管理用房
(一)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将按规定足额上缴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 (二)物业管理用房:
招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待楼盘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建设单位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7‰的比例配置物管用房(其中3‰的物业办公用房及4‰的物业经营用房)移交给中标人。
(三)物业管理资金来源:
1.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余政办[2013]131号《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投标书内确定提供的服务等级,明确物业服务等级相应的服务内容,并在余政办[2013]131号文件公布的相应等级的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 等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基准收费标准 备 注 有电梯住宅 1.40 1.10 0.85 0.65 无电梯住宅 1.10 0.80 0.65 0.45 ①上述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0%; ②各等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景观灯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 ③本表的单位为:元/建筑平方米·月 2.商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元/建筑平方米·月。
3.排屋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元/建筑平方米·月。 4.别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元/建筑平方米·月。 5.车位使用管理费 元/个·月。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区物价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备案确定为准。地面停车费用按照杭州市余杭区相关文件执行。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已竣工交付但尚未出售物业,由开发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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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按照物业管理费100%的标准交纳。物业买受人未入住使用的空置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主按《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
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按实分摊。
(四)其它有偿服务项目: 1.停车收费、物业经营用房出租等;
2.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而提供的代办性服务、特约性服务,需要收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奖惩措施
(一)“ ”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杭州市余杭区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考核标准》、《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有关指标和内容超出上述标准或另有规定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二)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中标人未按《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执行,按《区住建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的通知》进行服务,经考核该项目管理处计分处理,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视公安机关或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最终裁定),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委托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
(三)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实际配备的人员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配备人员,将处予1万元/月/人的罚款,并责令中标人在15日内将人员配备至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数。
六、有关说明
(一)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与开发建设单位 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 ”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
(二)制作标书时,统一按 年 月 日为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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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人应在正式交付前 月进驻,若开发建设单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进驻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可按开发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前期进驻费用;
(四)招标单位经过综合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移交给中标人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的,其期限不短于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起一年,并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业主大会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业主大会成立后,视中标人服务绩效依法依规决定续聘或改聘;
(五)除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配套的设施外,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需要增设的其余设施,视同投标企业承诺承担费用,中标后须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实施;
(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其他方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杭州市余杭区物业管理招标领导小组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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